完善信用擔保體系。規范和加快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發展,提高其融資擔保和風險防范能力。江蘇省有關部門抓緊完善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的激勵和風險補償辦法。
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投放。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小企業貸款獎勵和風險補償機制,將年銷售收入3000萬元以下、在金融機構融資余額500萬元以下的各種所有制形式的小企業納入風險補償范圍。鼓勵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積極開展面向中小企業的知識產權權利質押貸款業務。推進中小企業信用制度建設,提高中小企業的信用意識和信用水平,提升企業的融資能力。
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積極穩妥推動民間借貸合法運行和規范發展,各地組建的小額貸款公司應將中小企業納入服務對象。引導各類創業投資機構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投資力度。支持中小企業在資本市場上直接融資,加大對企業境內外上市的引導、培育力度,形成一批運作規范、實力雄厚、運行健康的上市企業。鼓勵和幫助中小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券、短期融資債券、集合債券、股權融資、項目融資和信托產品等形式直接融資,積極開展中小企業集合債券發行試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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