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實減輕中小企業負擔。在辦理各類注冊、年檢、更換證照等環節簡化程序,杜絕不合理收費。不得強制要求中小企業參加各種協會、學會等社團組織,嚴禁各種形式的攤派。加快推進行政事業性收費清理工作,對決定取消和停止征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各地和有關部門不得繼續征收,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有權拒繳。
推進服務體系建設。建立市、縣(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抓緊培育核心骨干服務機構,動員和整合社會資源,為中小企業發展提供服務,形成功能健全的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
幫助開拓國內外市場。鼓勵中小企業積極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加快發展。鼓勵企業提高出口商品附加值和科技含量,增強市場競爭能力。扶持高新技術產品和自主品牌產品出口,扶持紡織服裝、食品、農產品加工等傳統產業產品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