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如丁磊,也要養豬,說明食品安全問題嚴重,說明有人要行動,為什么不好?第二,依托于市場和新技術,跳出傳統監管的老套路,尋求新思維,應該支持。第三,丁磊打算利用其技術特長,將養豬過程在網絡上公開,這有點兒索羅斯所講的“開放社會”的意思。讓過程對公眾開放,總歸對消費者有利。
看到就說
丁磊養豬,這新聞看上去確實挺“花邊”的。不過,聯系食品藥品安全事件的背景,以及監管系統所面對的巨大挑戰來看,丁磊的想法與做法,未必是笑話,其中可能確實含有創新的努力。
為了保證食品藥品等等的安全,我們依賴于幾種制度性的工具或手段。第一是行政工具,即政府部門的監管。第二是法律工具,即法律的懲戒手段。第三是科技工具,即專家知識與新技術。第四是道德工具,即通過輿論怒斥奸商的血管里沒有流淌道德的血。現在問,即便四管齊下,我們安全了嗎?
最近的蒙牛OMP事件,給出的答案令人沮喪。已有三鹿事件在前,為了檢測到底有沒有添加三聚氰胺,奶制品行業翻了個底朝天。監管了,起訴了,判刑了,不料那廝卻從后門溜了———意思是,依然可能有漏網之魚,依然可能有灰色地帶。一款金牌牛奶特侖蘇,原來其中含有的添加物是違規的。添加物Cye.com.cn被認為是OMP,但也被認為是IGF-1。前者據說無害,后者據說致癌。它似乎是自主研發,又似乎是國外進口;因此它似乎是高科技,又似乎是低科技。又因此,它的高標價似乎有道理,又似乎無道德。這樣繞下來,在消費者眼里,牛奶安全成了“羅生門”,不同的版本互相沖突。
有沒有一種方法幫我們深入敵后,解開死結呢?理論上說,除了上述四種工具,還有第五種工具,就是消費者監督。然而這聽起來像烏托邦。消費者固然最有動機要保障食品安全,千千萬萬的消費者,理應有火眼金睛,理應會用錢投票,理應是制衡無良企業的恢恢天網。但是問題在于,消費者太分散,無組織,彼此溝通不易,集體行動非常困難。除非另有一種辦法降低交易費用,就是說,既減少組織起來的成本,又獲得集體行動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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