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方法已經有了,它就是網絡。網絡本身是一種技術創新,但它的社會意義是“為公眾增權”,因為它能夠把分散的信息、知識、智慧與意見匯總與傳播,從而增強了普通人的行動力量。三鹿事件最終被揭發,離不開網絡平臺的作用。方舟子質疑特侖蘇的品質與價格,蒙牛必須解釋,主管部門Cye.com.cn必須回應,這一切,離開了網絡平臺便不可想象。不僅如此,積極地利用網絡,可以實現社會集體行動的創新;新慈善運動便是典型例子。通過網絡匯聚小額捐款,使意愿與目標精準匹配。通過網絡使信息透明,使捐贈者看到善款與服務配送的全程。所有這些,已經是身邊的現實。
從這里回頭看丁磊養豬,有三點引發聯想。第一,富如丁磊,也要養豬,說明食品安全問題嚴重,說明有人要行動,為什么不好?第二,依托于市場和新技術,跳出傳統監管的老套路,尋求新思維,應該支持。第三,丁磊打算利用其技術特長,將養豬過程在網絡上公開,這有點索羅斯所講的“開放社會”的意思。讓過程對公眾開放,總歸對消費者有利。
誰也不能保證試驗一定成功,丁磊也不能。但是在網絡世界,成功的條件是每個人都參與。我們也許先需要有一種烏托邦,同時通過多樣化的試驗和擴散,最終會改變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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