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償培訓農民工,是國家的一項“民生工程”。然而,在一些地方,這項政策卻成了一些培訓學校和官員謀取私利的“斂財工程”。
根據國家規定,每培訓一名農民工,培訓機構可獲500元至800元財政補貼。僅貴州,從2006年到2007年底,全省就撥付培訓補貼資金3.75億元。與此同時,2008年以來,貴州省查處農民工培訓造假系列案件150余起,涉及官員下至鄉鎮上至省級部門,貪污少則數萬元,多則上百萬元,不法培訓學校騙取國家補貼金額多的達上千萬元。
農民信息
遭到收買編造
國家規定,培訓機構要想領取培訓財政補貼,必須有受培訓農民戶籍材料、聯系方式、簽字或簽章等相關證明資料。
經貴州省遵義市人民檢察院查實,遵義市紅花崗區社保局副局長舒秋和就業培訓中心主任張吉英伙同他人,共同出資30萬元成立“創立”職業學校,開展農民工培訓。舒秋、張吉英兩人委托學校副校長劉文勇和一些社會無業人員,搜集農民身份證及照片,搞虛假培訓資料,騙取財政補貼謀私利。
為獲取這些材料,劉文勇以每份資料20元的報酬,說服正安縣安場鎮派出所副所長袁重,將派出所戶口信息里的771套農民身份證資料和照片復制出來,又組織37個虛假的“農民工培訓點”,拍攝一些所謂的“現場照片”,同時,在遵義縣蝦子鎮,利用趕場天在街頭擺攤設點,以一個塑料臉盆為“誘餌”收集趕集農民的戶籍資料。
主管官員
參股經營培訓
培訓補貼成了人見人愛的“唐僧肉”,各種培訓學校也應運而生。2006年5月至2008年1月,先后有5人向時任貴州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楊錦福行賄,申請成立“理想”、“騰飛”、“時代”、“海豐”、“益通”、“現代”等培訓學校,獲得農民工技能就業培訓定點機構資格,培訓農民工指標也從每月500名增加到10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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