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從海外歸來的副教授自主創業,因對商戰心理準備不足,被香港一商人騙走巨款,此后與當地一家企業發生經濟糾紛,打贏了官司卻沒有要到錢,心灰意冷的他選擇辦理銀行信用卡,瘋狂透支現金用于給員工發工資、支付房租、炒期貨等,隨后潛逃外地將透支來的30余萬元揮霍一空。近日,犯罪嫌疑人周良品因涉嫌信用卡詐騙罪被南京市鼓樓區檢察院依法批準逮捕。
海歸辦公司被騙了
46歲的周良品是山東省臨沂市人,研究生學歷。周良品畢業于南京某著名大學土木專業,由于成績優異留校當了老師,幾年后成為副教授,后出國到美國、加拿大等地講學。雖然在國外多年,但周良品還是想回國干一番事業。講學期間,他發現國內的經濟飛速發展,終于下決心回國,成了一個名符其實的海歸。回國后,他憑借自己的學識在南京成立了一家房地產有限公司,自任總經理。公司成立后,生意倒也做得不錯,周良品招了幾名員工,租了辦公房,還為自己購了車,公司的業務也高速運轉起來。天有不測風云,周良品是做學問的,對商場的風險并沒有多少心理準備,不料就此栽了跟頭。
2005年7月,周良品與香港房地產商人胡某結識,雙方在很短的時間內達成一個合作項目,求財心切的周良品在沒有摸清對方底牌之前,與對方簽訂了一筆400萬元的合同。誰知胡某回到香港后,再也沒有音信,無論周良品如何聯系,對方如同消失了一般,周良品這才明白自己受騙了。由于資金鏈斷了,公司面臨倒閉,現實讓周良品欲哭無淚。這次傷害,使得周良品好像老了好幾歲。
可是,這樣的傷害卻沒有結束。
贏了官司卻難執行
2005年底,周良品與南京六合區一家公司打官司,官司雖然贏了,但對方無力支付400萬元的賠付款,最后經法院強制執行,對方總算給周良品付了60萬元,此后再也沒有討要到一分錢,這讓周良品元氣大傷。
公司要運轉,要給員工發工資,還要交房租,自己生活也同樣需要錢,周良品從沒有感到如此狼狽。萬般無奈下,他將目光投向了銀行。據他落網后交代:別人欠他公司的錢可以不給,不是也沒事嗎?有法院判決書又怎么樣?不也是不了了之嗎?為什么我就不能采取這樣的辦法呢?他想用銀行的錢來維持公司的運轉。
2007年2月,周良品為了解決資金問題,在南京的民生銀行辦理了一張白金信用卡,額度為15萬元,辦卡的當月他將卡激活后就透支了30萬元,小額透支數目就更多了。之后的日子里,他先后還了該銀行4萬元,后來就不再還款。
周良品也想過,如果總采取相同的方法是不行的。當年2月4日,他經朋友介紹,利用別人提供的POS機先后兩次套取現金6000元和1200元,供自己個人消費,有了套現的經驗后他一發不可收拾,利用他人的POS機,刷卡套取現金5萬余元,他采取分期付款購買商品再進行低價打折變賣的方式,獲取銀行資金。2月28日,周良品分別到一些商場,利用信用卡分期付款購買了價值14萬元的商品,然后以八折的價格就地處理,賣給附近那些收購家電的人,以此來獲取現金。
從銀行套出如此巨額的資金,周良品不是沒有想到還,他分別于3月23日、6月15日兩次還款4萬余元。直到銀行報警時他共計欠下銀行本金利息共計30余萬元,面對巨額債務他無力償還,也不想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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