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支難還外出打工
據周良品交代,開始他并沒有想不還錢,銀行都有催款信、催款單寄來,有的寄給了他本人,有的寄到了單位,到后來不斷有催款的人上門討要,讓他感到煩悶,他想銀行最多會到法院告他,他不還錢是因為沒有償還能力,法院也拿他沒辦法,最多也是個民事官司。在他看來,銀行是大單位,他們找不到人,時間一長,欠債就會算了。再說,壞賬那么多,法律能追究得了嗎?于是,周良品為了躲開這些催款單干脆關掉手機,同時將自己的房子和轎車賣掉,玩起了失蹤。從2007年7月起,周良品逃往處地,陸續在廣東、廣西、河南開封等地打零工,很少回南京。這期間,他還利用手里的技術,為廣東某房地產公司做過樓盤開發工作。同時,他還利用手里的一些錢炒期貨,以圖東山再起,但他不是這塊料,一虧再虧直到身無分文。
銀行經催款末果,也聯系不上周良品本人,派人走訪發現周良品的公司已人走樓空,僅剩下一名看門的老頭。銀行報案后公安機關進行偵查發現,周良品早已逃往外地,警方于是展開網上追逃。2009年3月2日,周良品在廣州白云機場現身,被民警抓獲歸案。他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只可憐他八十歲的老母親,兒子原是老人最大的驕傲,可當她聽到兒子犯罪的消息后,終日茶飯不思,以淚洗面,為減輕兒子的罪責,她變賣了自己的房子,用來償還兒子欠銀行的債。承辦此案的檢察官說:被騙本身是受害方,應該選擇正當的途徑來解決問題,惡意透支不還錢再逃匿,企圖逃避銀行的催款,這可就是犯罪行為了。(文中當事人系化名) 李國田 魏曉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