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處罰假票使用者”
對于客戶指定要鄭瑞軍制造的北京某某飯店發票,是否被直接賣給該飯店,還是票販在飯店門口兜售,鄭瑞軍稱,他作為生產者并不清楚。目前還需等待警方查實。
假發票的使用已成為社會日益關注的一個問題。
今年7月,北京市東城區檢察院公訴一處檢察官劉迎迎接受媒體采訪時曾表示,在我國,“以票管稅”的特點和公務報銷制度的存在,決定了發票隱含著巨大的經濟價值。企業取得假發票可以虛列成本費用,從而減少所得,偷逃企業所得稅;而一些企業經銷人員甚至公務人員使用假發票或非法代開的發票進行公務報銷。
在此前的6月23日,國家審計署署長劉家義作審計工作報告時,也提到了假發票的問題。
劉家義介紹,該署抽查56個中央部門已報銷的29363張可疑發票中,有5170張為虛假發票,列支金額為1.42億元。其中:8個部門本級和34個所屬單位在無真實經濟業務背景的情況下,利用虛假發票套取資金9784.14萬元,主要用于發放職工福利補貼等;12個部門本級和37個所屬單位對票據審核把關不嚴,接受虛假發票報賬4456.66萬元。
“遏制假發票現象,僅靠打擊‘賣方市場’是不夠的,假發票泛濫還有一個重要原因是存在知假買假的‘買方市場’。”中央財經大學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李軒曾對媒體說。
河北省公安廳一名負責人稱,稅務部門很少向公安機關移交所查獲的買方,大多是以行政處罰的形式處理買假票的單位和個人,“買假票的違法成本非常低”。
周連英指出,如果不把用假發票的人“打疼”,警方對制販假發票者的打擊只能治標不能治本。
李軒介紹,在我國臺灣地區利用假發票報銷可能會被以偽造公文罪來追究刑事責任。而在內地,因為法律規定不明確,購買、使用假發票的人往往很少受到處罰。
李軒建議從立法方面加大對知假買假、非法使用假發票者的處罰力度。(本報記者 褚朝新)
假發票“產供銷”流程
定制假票
制假者先接到票販子中一級批發商的訂單,然后按照他們提供的票樣,請人制作模版,再大量印制假票
一級批發
票販子中的一級批發商客戶把貨款打到制假者的賬上,等制假者寄送假票,再去車站取貨
中間銷售
直接出售給餐飲、物流等服務性單位,或委托他人出售給上述單位和個人
后果影響
一些企業取得假發票可以虛列成本費用,偷逃企業所得稅;一些個人使用假發票進行公務報銷
想認識全國各地的創業者、創業專家,快來加入“中國創業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