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指控,2006年至2009年,楊某在對農民工培訓指標分配、補貼支付等工作中,為三家學校牟取利益,收受賄賂8.5萬元。他于日前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三年。
除了重金買指標外,一些培訓學校還嚴重夸大其辦學能力,騙得指標后又搞“縮水”培訓,獲得高額“利潤”。重慶大渡口區檢察院職偵干警曾化妝成農民工,到一些職業培訓學校去摸底,發現一些學校一年向就業局申報數千個培訓指標,自身卻只有兩三間辦公室,根本沒有培訓場地。國家要求技能培訓必須達到60個學時,有的學校開課時就組織幾十個農民工,吃吃瓜子、水果,像開茶話會一樣糊弄幾節課,待收齊農民工的身份材料往上一交,騙了補貼就了事。
主管領導缺乏監督 審核漏洞觸目驚心
惠民資金的使用本應嚴格管控,卻為何屢屢被不法分子鉆空子?辦案人員認為,一是“一把手”權力過大,缺乏監督;二是審核把關不嚴,漏洞百出。
勞動局長對“指標爭奪戰”有多大決定權?大渡口區勞動就業部門相關工作人員說,每年指標分配是先由就業局綜合科提方案,經勞動局長楊某審批后,再提交討論通過,其中楊某有決定性審批權。過去他就曾修改過指標分配計劃。在培訓學校普遍關心的補貼支付方面,也是先由相關科室提出初步付款計劃,楊某負責簽發先后順序和金額。
記者采訪獲悉,2009年大渡口區勞動局對指標分配搞了招投標,但學校爭指標的成敗、領補貼的早晚還是離不開楊某一支筆。行賄人周某說,指標分配實行招投標后,勞動局長仍然有很大權力。楊某本人向檢方供認,分配培訓指標和支付培訓補貼,都屬于勞動局下屬的就業局負責,最后都要自己審批簽字。
另外,當地勞動就業部門對培訓考試、資格審查等監管不嚴,也使不法分子得以鉆空子。曾炮制多名“空氣考生”的立志學校負責人稱,2008年勞動局監考不嚴,工作人員來巡視一圈就離開了。結果當年13名工人沒來考試,全由其他考生替代答卷,居然沒被發現。
一些考試中,代考人與培訓人照片都不一樣,竟也通過了最終審核。一名負責審核的工作人員說,領導簽字時是不細看的,多半靠自己把關。而提交審核資料中的身份證是復印件,一般比較模糊,沒有明顯差別看不出來,只要學校的資料齊全,自己就認定合格。大量“空氣考生”就這樣“遛”了過去。
對此辦案人員提醒,一方面,重大事項必須經過充分的民主程序,對招投標過程應嚴格把關,避免領導干部“一言堂”和暗箱操作;另一方面,對于農民工培訓中的監考、資料審核等容易出問題的環節應加強監控,防止貪腐案件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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