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先行探索
此前,廣東深圳、佛山、珠海、廣州等多地已開展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各地改革多包括以下內容:將“先證后照”改為“先照后證”;工商部門不再核定商事主體經營范圍;實行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認繳制度;允許“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等多項內容。例如,廣州以允許“零首付”設立公司為特點,而珠海、深圳等地將長達一個月的辦證時間縮短至一天。
上述多項內容在本次中央改革中已有所體現。國家工商總局局長張茅24日也在公開場合表示,2009年起北京中關村、上海浦東、福建平潭等地開展的工商登記制度改革試點,取得了良好效果,試點經驗為全國工商登記制度改革路線圖奠定基礎。
暨南大學法學院經濟法教授李伯僑告訴本報,廣州等地的商事登記改革給企業帶來很多便利,以“先照后證”給餐飲行業企業帶來的變化為例,原來的情況可能是,對于先取得執照還是衛生許可證,相關部門相互推諉,大大增加了審批的時間和花費,給企業帶來了很多不必要的開支,影響正常營業。
但地方探索顯然推行得并不容易。李伯僑指出,廣東一些地區在很早之前就推行過這一方面的改革,但最后卻以失敗告終。“在缺少中央堅定支持的情況下,改革是很難推進的,因為要打破既得利益實在是太難了。”而此次中央的大動作顯然將對這項改革起到立竿見影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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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會議通稿
注冊資本登記制改革內容及解讀
放寬條件
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和繳足出資的期限。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為工商登記事項。
解讀:國家工商總局局長張茅表示,對工商部門而言,改革登記制度不是監管職責的弱化,而是對監管工作提出了更高更嚴的要求。在營造寬松準入環境的同時,綜合運用行政、經濟、法律、自律等手段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提高監管效能。
信息透明
將企業年檢制度改為年度報告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查詢,使企業相關信息透明化。建立公平規范的抽查制度,克服檢查的隨意性,提高政府管理的公平性和效能。
方便注冊
按照方便注冊和規范有序的原則,放寬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由地方政府具體規定。
約束機制
將企業登記備案、年度報告、資質資格等通過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系統予以公示。推行電子營業執照和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與紙質營業執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將有違規行為的市場主體列入經營異常的“黑名錄”,向社會公布,使其“一處違規、處處受限”,提高企業“失信成本”。
解讀: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張立群(微博)表示,改革體現了促進政府管理由事前審批更多地轉為事中事后監管這一大的改革方向。市場準入“門檻”降低后,市場監管部門必須更加重視做好市場主體的監管工作。
降低成本
推進注冊資本由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降低開辦公司成本。在抓緊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實行由公司股東(發起人)自主約定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并對繳納出資情況真實性、合法性負責的制度。
解讀:河南永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楊培華說:“改為認繳登記制,就不再收取驗資報告,對企業而言,就會省了驗資這部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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