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扶持和鼓勵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文化部于2007年底出臺了《關于支持和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將推動國有經營性文化單位改革、逐步放寬市場準入政策、積極整合文化資源三者結合起來,即在國有院團改制的基礎上,積極引入民營資本,并以資本和業務為紐帶,運用聯合、重組、兼并、上市等方式,整合形成跨地區、多業務的大型文化產業集團。同時,各地方也開始采取各種措施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
投資人垂青“內容+消費”型企業
雖然目前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尚未成熟,但在巨大市場潛力及良好發展前景的推動下,部分企業正在不斷探索和構建適合市場需求的商業模式,并取得了優秀的成果。同時,部分文化創意企業也已經獲得了投資人的認可。
此外,很多企業在商業模式上存在著些許共同點,即圍繞核心產品及品牌實現多元化、產業鏈式經營,并將文化創意產品和傳統的消費、服務相結合,例如零售、餐飲、培訓、旅游等。同時在考慮到國內市場需求的前提下,借鑒了海外已成熟的商業模式。這些企業的發展可能會為更多的文化創意企業樹立榜樣,提供指引及動力。
因此,在巨大市場需求及政府政策的驅動及支持下,只要文化創意企業的管理者能夠轉變經營理念,完成由藝術家向“企業家+藝術家”的升級,以核心產品內容為中心逐步發展,建立與消費、服務行業相結合的盈利模式,相信文化創意產業將會創造出更多的投資機會(例如:數字電視內容提供商,連鎖電影院線等),不久的將來也會誕生中國的Walt Disney、Time Warner和Regal Entertai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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