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藥妝”的身份之謎
在歐洲,“藥妝品”被認為是一種活性化妝品或者功能性化妝品,其配方必須完全公開;美國則把添加有醫藥成分并可能改變皮膚結構的化妝品視為“藥妝品”,并將其納入到非處方藥品系列(OTC)當中;日本專門為此類產品設立了新的類別“醫藥部外品”,并對其實行專門管制。
換句話說,在任何一個“藥妝”市場成型且成熟的國家,對于“藥妝”都具有一個明確的定義和規范管理制度。唯獨在中國,仍然沒有任何法律法規或者官方解釋對“藥妝”概念給予說明或認可。
這也是記者在文中提到“藥妝”二字必須使用引號的原因。
缺乏官方認可的身份直接導致本土“藥妝”在渠道選擇上的搖擺不定,既無法像傳統普通化妝品一樣完全走商超渠道,又不甘于只出現在藥房。
記者在查閱《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中發現,里面的確沒有“藥妝”這一概念。而衛生部、國家食藥監督局等主管日化產品的衛生系統也沒有關于“藥妝”的批準文號。
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審評中心的網站上查閱了大量目前在市面上銷售火熱的“藥妝”產品之后,記者發現它們中的大多數所使用的都是普通化妝品的批準文號。換句話說,目前在市面上銷售的幾乎所有本土“藥妝”雖然都打著“藥妝”牌,但其實都是普通化妝品。
一邊是經過歐美嚴格認證的正牌“藥妝”,而另一邊卻是身份不明的“本土山寨”。這也注定了在這場蛋糕爭奪戰中,本土品牌從一開始就處于劣勢。
統一標準的缺席,不僅嚴重制約了產品在終端銷售過程中的宣傳,也使政府缺乏對流通在“藥妝”領域的普通化妝品的監管。更讓人擔憂的是,在企業與市場的實際訴求同我國目前相關法律法規的缺失之間,已經開始產生難以調和的矛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