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問題上,生活體現了復雜性。每一項交易都是不同的。對作者和出版社來說,一事一議地擬定電子書交易協議,而傳統出版社印刷版舊版書仍然保留在出版社,成本和風險共存。出版社可以采取起訴行動(盡管這個可能性是存在的,但出版社也有敗訴的可能,后果也是可怕的)。最起碼,作者會讓那些有實力的、仍然出版他們作品的印刷版圖書的出版社心煩意亂。
盡管有些作者帶著他們的作品版權,轉投像簡·弗里德曼這樣的富有智慧的出版商,以電子書形式重新將作品包裝上市,但我還是認為,如果Open Road以及其他類似公司開出了50%的高版稅率,那么出版社還是能看到,很多作者為避免矛盾選擇40%的較低版稅率。但是,即使出版社不得不向部分作者支付了50%的版稅,出版社也應做出的聲明,以此表明這樣優惠的做法,理由是什么,出版社的立場是什么。
每家出版社都應自己算算,有多少品種將受到影響,算算支付高達60%或100%的版稅,對他們的成本影響是什么。毫無疑問地,這要求出版社對捆綁了25%版稅率的作者做出讓步;肯定有很多出版社在出版合同中有涉及合同如何重新擬定的條款,或者類似最惠國待遇這樣的條款。這當然是不利的方面。但是,也有很多積極的方面。一個是,Open Road和羅塞塔,以及維利的新出版公司,將明顯遭到打擊。除了Open Road,因有簡·弗里德曼的個人威望,危險較小,其余的有可能就此銷聲匿跡。還有一點,很多偉大的作品,可以通過電子書實現更大的銷售,只要能制作成電子書,就能給出版社帶來收入(也給作者帶來收入)。大量訴訟成本和經濟成本由此蒸發。而且出版社還可以從中贏得版權代理公司的信任和善意,這些版權代理公司花了好多時間,想辦法繞過出版社,不讓舊版書版權落到出版社手里,根本不想和出版社合作。我從交談中得知,大多數版權代理公司認為,大出版社大多不愿意以我在本文中說的辦法進行合同談判。
除了每冊銷售的版稅率太低是個問題,版權代理公司和作者還盯著代理制定價的問題。他們擔心,電子書以精裝本價格熱銷,會延遲大眾圖書平裝本的發行,如果是這樣的話,那么25%的代理制電子書版稅率就的確超過了印刷版圖書零售價7%的正常版稅率。這讓他們再次覺得自己蒙受損失。
傳統出版合同讓大出版社——那些能開出巨額預付版稅支票的出版社——支付比眾多小出版社更高的精裝本版稅,即使在這個領域,存在著多年延續下來的、各種各樣的高折扣。首先推出電子版圖書、再推出印刷版圖書的出版社,比起那些先出版印刷版圖書的出版社,印刷版圖書的版稅幾乎可以肯定是較少的,假如他們還出精裝本的話。出版社需要表達善意,為談判打下良好基礎,而且時間長了,最終還是能夠談出一個以較低的印刷版圖書版稅率換取較高的電子書版稅率的結果來。這就走上正道了,因為印刷版圖書銷售,對出版社來講,比電子書銷售成本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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