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風波”后,事情慢慢變了
此前,有其他谷歌代理商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谷歌對待代理商的一貫做法是“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管理非常嚴格,很看好與谷歌的合作前景。
對此,樊美勇表示贊同,他說:“今年以前,這是我們對谷歌的一致看法,但是在管理團隊變更以及谷歌退出中國事件后,事情就慢慢變了。”
“由于谷歌退出中國事件,廣告代理商銷售渠道業績下滑,但谷歌另兩個‘渠道大客戶’與‘在線廣告’渠道的業務量沒有受影響,因此谷歌總部給中國負責代理商的銷售部門下達了業績壓力。”他說,在這種背景下,管理層便提出通過調整渠道架構來改善業績的方案,這也催生了此次谷歌中國單方面終止合同事件。
樊美勇表示,在渠道架構調整過程中,有谷歌員工參與了內幕操作。“一方面他們與VC談判引進資金來收購我們7家代理商,但由于授權問題一直沒能搞定,VC資金沒有及時到位,代理權無法收購完成,這也就意味著渠道架構調整無法完成,因此在時間和資金壓力下,他們采取了終止7家代理商的代理權的措施。”
對協商解決,仍抱有期待
“我真不知道到了10月27日該怎么辦?”在發布會上,樊美勇難掩焦急。
樊美勇告訴記者,谷歌與所有代理商簽署的都是格式合同,但記者觀察到協議第10.3條中規定“無論有無原因,上海構尋有權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代理商終止本協議”(自2010年6月1日起,谷歌廣告(上海)有限公司替代上海構尋有限公司成為協議的締約方),也就是說,即使代理商沒有任何錯誤,谷歌只需提前30天告知對方即可單方面終止協議。
據了解,7家代理商與谷歌代理協議期滿應為2011年12月31日,但谷歌于2010年9月27日通知他們2010年10月27日將終止雙方協議。
“終止協議可以,但是到現在仍沒有任何人出面來與我們洽談后續措施,我們的客戶怎么辦?”樊美勇表示,客戶與代理商簽訂的是協商合同,其中有許多特殊條款,如果未來接手代理商不能履行這些特殊要求的話,違約的責任還得由之前的代理商承擔。
他表示,他們當下最關心的是解決眼前的代理權問題及員工和客戶的損失問題,依然期待谷歌中國和谷歌全球能夠有人出來和他們通過對話,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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