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工信部官員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對山寨產品將區分知識產權,而不是直接對企業或者產品否認或肯定。對于創新的應該鼓勵。
針對有記者提出,對市場上欣欣向榮的山寨產品有何看法時,工業和信息化部副部長楊學山表示,山寨產品是知識產權保護里面的一個重要內容。他說,在討論知識產權問題的時候,始終考慮平衡兩個方面的利益,一方面是知識產權的擁有者,另一方面是廣大的用戶。也就是說,保護知識創新,促進著社會進步;使用創新的成果,也在推動著社會的進步。
楊學山表示,“山寨機”也好、其他產品也好,是屬于模仿,要區分在哪一方面它侵犯了知識產權,在哪方面又沒有侵犯知識產權。不能簡單地說生產“山寨產品”,就對這個企業或者對這種產品說Yes或者No。如果說它使用了別人的知識產權,那么他應該給擁有這個知識產權的制造商或者專利權人支付相應的費用。如果說他這個模仿沒有侵犯到專利權人所聲稱的權利保護的對象,那么我們還是支持這樣的生產,因為模仿也是一種創新,也是一種發展。這也是我們看待“山寨”現象的一個基本原則。
但他強調,作為制造業的主管部門,會配合知識產權和其他的管理部門,對于在這個過程中產生的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要堅決地、毫不手軟地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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