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多位專業人士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采訪時均表示,國家發改委個別點名批評,主要是為了起到“殺雞儆猴”作用。
“事實上,用欺瞞消費者的方式賺取‘僥幸’利益是業內普遍存在的現象,家樂福在行業內算是‘龍頭’企業,點名家樂福正好給整個零售行業都起到了警示作用。”正略鈞策管理咨詢合伙人閆強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
此外,對零售業有長期研究的北京商業干部管理學院院長楊謙對記者分析,之前物價監管部門對于零售業價格不是很重視,這次國家發改委發布通知責令嚴查也給相關部門敲了一次警鐘,督促物價部門對以往的疏漏點加強管理。
“一箭雙雕”穩春節物價
國家發改委在通知中要求,全國所有超市、百貨等商品零售經營者,要吸取上述違法經營者的教訓,立即組織開展一次自查,認真核對所售商品是否存在價簽標價和結算價格不一致、促銷標示的原價不真實、明碼標價不規范等問題。
“在高通脹、冰凍雨雪天氣接連不斷的背景下,今年春節的價格管理比以往更艱巨。在春節前夕這個特殊時間段,國家發改委對各大超市進行抽查并發布懲罰條例有特殊的用意。”東南大學法學院教授張馬林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春節是各大商家借機亂漲價的黃金時期,此時出臺通知,正好可以挫挫各大超市趁機漲價、僥幸搞價格欺騙的心理,以便更好的維護春節期間市場和價格秩序。
事實上,對于穩物價的嚴峻形勢,國家發改委也一直在做預防。早在2010年12月底,國家發改委就發布通知,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兩節”期間穩定市場價格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強元旦以及春節期間市場價格監管,堅決抑制不合法不合理漲價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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