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鄭州市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的一份文件將鄭州市內的新設網吧和申請變更經營地址的網吧推向漩渦。記者發現,這份文件要求新設網吧除要辦理規定的手續外,還要額外繳納誠信守法及產業發展基金30萬元。
按照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一名負責人解釋,收費的依據并非法律條款,而是“落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工作”。此一規定引發了網吧業者不滿,不少業者選擇在網上發帖維權。河南省網絡文化協會一位負責人認為,這個收費沒有政策依據,目前正與鄭州市政府有關部門協商。
網吧新設或遷址均要繳費
在這份鄭州市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2012年1號文件上,印發了“進一步加強網吧管理的辦法”。
引發爭議的是辦法的第二條,稱鄭州市各縣(市)區文化行政主管部門對新申請設立的網吧要嚴格審批程序,除符合《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和文化部關于網吧設立的相關規定外,還必須滿足6項條件。
其中,第5個條件是,每家網吧的直營門店需繳納誠信守法及產業發展基金30萬元(如左圖,網絡圖片)。這一規定引發了網友質疑。
記者發現,收費的不僅僅限于新設網吧。按照要求,2011年12月31日前設立的網吧,包括連鎖企業直營門店和單體門店,申請變更經營地址或其他事項的,也要符合第二條規定,也就是要繳納30萬元。
文件稱,符合條件的將“優先辦理審核審批手續”,對于不符合設立條件的,由轄區工商管理部門會同公安、文化等部門予以取締。
收費為提高違法成本?
對于該文件,多名鄭州網吧負責人均表示不解。一家連鎖網吧負責人透露,春節前,鄭州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組織各個網吧的負責人開了會,在會上宣讀這個文件,讓不少業者一頭霧水。
鄭州市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日常工作的孫建理解釋稱,30萬元的收費是為了治理“黑網吧”,通過抬高網吧入行門檻,提高違法成本,杜絕網吧間倒賣證照的行為。他認為,黑網吧“不惜犧牲幾代人,危害未成年的成長”。
然而,一些正規經營的網吧業主也受到了該文件的影響。一位網吧業主稱,他正準備進行網吧搬遷,但是這份文件出臺后,使他的搬遷計劃陷入停頓。這名業主稱,現在網吧經營狀況慘淡,交不起30萬元的費用。
另一業主高女士說,她要設立一個網吧,前期投入已花去90萬元,春節后卻被加盟公司告知,從今年1月31日起,所有網吧辦證還得交30萬元。加盟公司對她說,這錢不是加盟公司收的,而是“掃黃打非”領導小組收的。“我已經拿不出這么多錢了。”她說。
一位業內人士稱,由于城市改造等原因,搬遷是網吧行業的常態,而目前網吧市場也并不景氣,這份30萬的收費相當于“搶錢”,已關系到不少業者存亡。
當地此前曾有類似繳納規定
對于增加網吧經營成本的說法,孫建理回應稱,考慮過這個問題。但他并未就此詳細解釋。
而對于30萬元收費的法律依據,孫建理說,還沒有(法律依據),根據鄭州市的現狀,是為了“落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各項工作”。
按照孫建理的解釋,這個文件已獲當地市委、市政府的同意。所收款項按照辦法的要求,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征收,匯入市財政專戶。用途是鄭州市的文化事業發展和“掃黃打非”工作。其中,對群眾舉報屬實的“黑網吧”,按每處3000元標準對第一舉報人進行獎勵,這筆錢就從該基金中列支。他承認關于這一基金,仍在與財政方面溝通。
記者發現,早在這份鄭州市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的文件之前,鄭州市下屬的航空港區社會事業局也曾在一份文件中提出類似的收費標準。
這份去年12月8日下發的文件稱,入駐該區的網吧連鎖企業直營店應達到的標準中,包括“每家直營店繳納誠信守法及產業發展基金20萬元”。社會事業局工作人員趙旭東對記者稱,之所以有這個規定,依據的是鄭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下發的文件精神,是該市市委領導講話時提出要收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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