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柴油企業不產食用油
《意見》要求,要嚴格市場準入,合理布局地溝油收集加工點、地溝油制生物柴油加工生產項目,防止盲目發展。
同時,地溝油制生物柴油項目依據全省地溝油制生物柴油發展規劃,按照資源數量、加工規模和合理運輸半徑等情況由省能源主管部門核準,符合環保、安全條件的企業方可建設和投入生產,并進入當地工業園區按照標準化、規范化要求進行生產。地溝油制生物柴油的生產企業不得生產、經營食用油、飼料油。
專家觀點
《意見》制定意義重大
曾經參與過該《意見》制定工作的云南師范大學研究員、博導,教育部生物能源持續開發利用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張無敵表示,這部《意見》的制定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不僅可以防止地溝油被非法商販利用再次返回餐桌,而且隨著指導意見的實施和細化,對于云南生物柴油企業來說,不僅可以解決地溝油回收問題和“產出賣不出”的問題,同時,有望解決地溝油收購價遠超過制成后生物柴油價的現象。
企業聲音
期盼出臺配套措施
就此《意見》,記者采訪了省內部分生物柴油企業,對此,一些企業表示,希望相關部門盡快出臺配套措施,讓云南生物柴油企業早日走出“困境”。
而就《意見》中“明確地溝油制生物柴油的銷售渠道和方向”的問題,云南盈鼎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呂勃表示,目前,他們企業生產的生物柴油處于沒有銷路的狀態,“《意見》有了,希望能夠有有關部門來執行,否則,對于企業來說,仍是一紙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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