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來自安徽一家紡織企業的負責人劉經理向時代周報記者講述了其遭遇過的外企欺詐行為。
2010年,劉經理所在的公司接到一個韓國企業一筆價值300萬元的服裝訂單后,馬上組織生產。“當時,韓國客戶要求把商品標簽的生產地寫為‘泰國制造’,說這樣會降低關稅。”抱著為對方著想的想法,劉經理按要求貨品全部寫成“泰國制造”。
結果正是因為這個細節,讓劉經理經歷了“一生中到目前為止最慘痛的教訓”。劉經理的公司發貨以后,韓方不付錢并且要求退貨。雖然劉經理難以接受,但是一時也只能接受退貨的局面。
這時問題出現了。由于商品標簽上寫的是“泰國制造”,而自己的提貨單上寫的是“中國制造”,雖然提貨單還在中國企業手中,但由于標簽生產地與提貨單上面寫的“中國制造”不符,無法退貨。雖幾經申訴,韓國海關方面就是不給退貨。最終,這筆貨物認定為“無主貨物”,并以低價予以拍賣。
此前,時代周報記者在浙江臺州、溫州采訪造船企業時,不少企業的負責人也向記者表述過類似遭遇。“不少船已經造好了,可是那些外企卻跑單了,結果幾千萬的船只能砸在自己的手里。”浙江海昌造船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楊紹順說。
類似事情同樣發生在其他產業領域。今年4月,上饒市檢驗檢疫局公布了由該部門查出的一起進口銅精礦商業欺詐案例。
據了解,該批貨物由某公司向上饒檢驗檢疫局報檢,貨物采用23個集裝箱從原產國羅馬尼亞的康斯坦薩港運抵上饒無水港,擬用于銅冶煉及深加工。境外公司裝運前品質證書證明貨物主含量為:銅22.7799%,金6.6093克/噸,銀306.653克/噸,經檢驗,實際為:銅6.63%,金2.89克/噸,銀91.2克/噸。礦的“含金量”一半都不到,屬典型外貿欺詐事件。
事實上,上述情況并非個案。據商務部的數據顯示,2005年以前,中國出口企業因為外國進口企業賴賬而發生的損失已經超過了1000億美元,此后每年都以150億-170億美元的數量遞增。
此外,2011年5月全球風險咨詢企業Kroll公布一份報告顯示:98%的中國被調查企業在去年至少遭受過一次欺詐行為,中國已經超越2009年位居榜首的巴西,成為企業遭受欺詐行為最多的國家。
而Kroll公布的2010-2011年度《全球反欺詐年度報告》還顯示,中國遭遇的欺詐行為有44%是由供應商和客戶實施的,而對合作伙伴、客戶進行過盡職調查的中國企業數量比例為38%,遠低于全球平均50%的水平。報告還特別提到,對中國企業賴賬的企業歐美占五成以上。
“國際投資環境已經越來越復雜,也越來越規范。打算‘走出去’或者已經‘走出去’的企業要清醒地認識到這一現狀,既要嚴格遵守國外法律,履行社會責任,又要高度提高警惕,因為國外的詐騙也是不勝枚舉,中國企業也要提防在海外遭遇詐騙等事件。”王志樂說。
杜絕雙面欺詐
業內人士提醒說,在我國企業“走出去”步伐加快的今天,中企“黑名單”無疑敲響了我國企業海外投資的新警鐘。
的確,中國企業海外投資的步伐近兩年明顯加快。商務部數據顯示,今年前7個月,中國境內投資者共對全球117個國家和地區的2407家境外企業進行了直接投資,對外直接投資達到了422億美元,同比增長了52.8%。
商務部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張國慶對此表示,進入新世紀以來,我國企業走出去開展對外投資合作,無論是規模還是質量水平都上了新臺階。這個巨大的境外企業群體積極開展與駐在國的投資合作,為當地經濟、社會、民生和產業發展做出了貢獻。
“但另一方面,我國企業在境外發展,面對的是一個截然不同的市場條件和差異很大的國別環境,如何在復雜多變的國際環境中生存發展并與當地企業和諧相處,企業的成功經營是一個方面,企業的文化建設也是一個不可忽視的方面。我國境外企業的文化建設與之相比,尚有不足與差距,亟需充實內涵、提高素質、注重建設、加強引導。”張國慶說。
“對于中國企業來說,首先是應該把自己的事情做好,遵紀守法是第一位的,欺詐行為在任何國家都是不容許的。另外,企業一定要注意各項細節,熟悉對方國家的法律規范。如果碰到欺詐行為,則應該盡快訴諸法律。”胡星斗說。
事實上,中國企業在海外的形象等“軟實力”,也日益引起相關部門的重視。今年5月,商務部、中央外宣辦等六個部門和全國工商聯聯合下發了《中國境外企業文化建設若干意見》。這是我國發布的第一份以境外企業文化建設為要求的工作指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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