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個問題:微信的商標此時價值幾何?微信的商標在哪家公司名下?是誰搶在騰訊之前一周申請了商標?
從中國商標局網站中可查詢到騰訊公司在2011年1月24日,向中國工商總局商標管理局遞交了第九類和第三十八類的商標申請,而在2011年1月17日北京聯智昭陽文化傳播有限責任公司搶先一步申請了第三十八類的商標,造成騰訊公司的兩個商標被駁回。
現在聯智昭陽公司的商標已于2012年6月28日做公示,有效期為2012-6-28至2022-6-27,有效期為期10年,商標流程中為異議狀態,故可判定騰訊公司正在和此公司博弈中。
查詢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容易得知類別9和類別38規定的商品/服務內容如下:
第9類:1.計算機;2.計算機周邊設備;3.計算機軟件(已錄制);4.計算機程序(可下載軟件);5.導航儀器;6.網絡通訊設備;7.電聲組合件;8.自動廣告機;9.電子公告牌;10.電池。
第38類:主要包括至少能使二人之間通過感覺方式進行通訊的服務。這類服務包括:⑴能使一人與另一人進行交談;⑵將一人的消息傳遞給另一人;⑶使一人與另一人進行口頭或視覺的聯系(無線電和電視)。包括:電報傳送(投遞),信息傳送,電話業務,電話通訊移動電話通訊,計算機終端通訊,計算機輔助信息與圖像傳輸,計算機輔助信息和圖像傳送。
這兩類的商標權的擁有與否,對微信能否正常運行下去,影響重大。其實在第12類,25類,30類,35類,36類中,均分別有個人或者公司搶注了“微信”為商標,均已經通過公示,并下發正式的商標證。
為什么巨無霸的騰訊犯了如此低級的錯誤?中間有什么無間道的故事嗎?
騰訊能如愿獲取在第9類&第38類的“微信”商標嗎?最后交易的價格會是多少?一千萬?一個億?還是十個億?
蘋果公司巨資購買IPAD大陸商標權的天價能否被打破?騰訊將用什么手段達成心愿?微信會在日后改名叫做“米聊”之類嗎?
這些問題的答案不論如何,都必然產生“親者痛仇者快”的戲劇效果。
親,你是站在那邊?
如果你正是一個在歲末年關中煎熬的小微創業團隊,可不可以大膽想象:那些大公司的命門在哪里?小公司除了被抄襲的宿命之外,能揩揩大公司的油以資軍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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