階梯式電價改革實施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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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9-11-28 11:00:33 來源:
作者: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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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梯式電價將鋪開
由于我國各地自然條件、生活習慣、居民的經(jīng)濟承受能力差異較大,國家不會用“一刀切”的方式確定全國統(tǒng)一的居民每月基本生活需求用電數(shù),每戶每月基本生活需求用電數(shù)額將由各省份根據(jù)本地實際情況自行確定。
目前,浙江、福建和四川3省已對居民用電實行階梯式電價。以浙江省為例,浙江省居民電價分三個“階梯”——月用電量50度以內(nèi)的,電價為0.538元/度,其中峰電價0.568元/度,谷電價0.288元/度;51度至200度之間的用電量,電價上調(diào)0.03元/度為0.568元/度,其中峰電價0.598元/度,谷電價0.318元/度;超過200度的用電量,電價比基本電價上調(diào)0.10元,即0.638元/度,其中峰電價0.668元/度,谷電價0.388元/度。當峰谷用電量總和超過50度時,超出的電量部分就開始按“第二階梯”的價格計費,依次遞增。
“2009年不會調(diào)了,應該到2010年,具體要走程序,比如進行成本監(jiān)審、價格聽證等!笔∥飪r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但是并沒有透露“紅線”。
階梯式電價是發(fā)展方向
發(fā)改委的一句“每戶每月87度電”引發(fā)了社會上的廣泛關注,居民生活用電的“紅線”應該畫在哪里、由誰來畫等成為討論的焦點。而透過這些爭論,可以看出當前居民用電價格改革迫在眉睫。 2009年11月19日,發(fā)展改革委價格司發(fā)布的文字稿對有關居民用電改革的正式表述為:“擬在深入調(diào)研論證的基礎上,在我國推行居民生活用電階梯式遞增電價!背醪娇紤],對實行“一戶一表”的城鄉(xiāng)居民用電戶,“將其月(年)用電量分為若干個檔次,對基本用電需求部分實行較低的電價,對超過基本需求的電量實行較高的電價。具體將由各地結合當?shù)貙嶋H情況,充分論證后,提出可操作的方案,并嚴格履行聽證程序、報批后實施”。 重慶市加快推進電價改革 根據(jù)國家發(fā)改委起草的《關于加快推進電價改革的若干意見(征求意見稿)》,市物價局介紹,2009年11月20日起,該市非居民用電電網(wǎng)銷售電價平均提價標準為每度3.2分錢,比發(fā)改委出臺的2.8分錢高了0.4分錢。物價局說,增加的0.2分錢暫用于解決電網(wǎng)企業(yè)居民用戶“一戶一表”改造投資還本付息等問題,另外0.2分錢是增收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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