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的問題是,目前預算法規定地方政府不允許單獨發債。省級政府采取中央代發的方式發行債券,今年國務院將代發地方債2000億元。“目前,地方融資平臺的存在有一定的合理性。”國家信息中心經濟預測部首席經濟師祝寶良認為,這滿足了地方對資金的需求。
“地方債務的規模究竟有多大,實際上是一個非常難以準確回答的問題。”中央財經大學財政學院財政系主任曾康華說。央行調研結果顯示,截至2009年5月末,地方政府的3800多家投融資平臺總資產近9萬億元,負債升至5.26萬億元,平均資產負債率約為60%,而5.26萬億元的負債相當于去年全國GDP的15.7%,全國財政收入的76.8%,地方本級財政收入的161.35%。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綜合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劉軍民表示:“目前,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發行的地方債沒有納入到地方預算,容易釀成風險。”而從地方平臺公司貸款債務與地方政府財力對比看,債務率為97.8%,部分城市平臺公司貸款債務率超過200%。
風險不會集中爆發
“風險確實有,但都在可控的范疇內。”5月4日,社科院地區金融生態環境評價課題組負責人劉煜輝表示。但不可否認的是,一些地方政府的負債率之高讓人擔憂,《華夏時報》記者采訪獲悉,舉債接近極限地方的公開數據是“債務率超過400%”,全國至少有10個省市超過了100%。
業界人士對此的判斷是,在未來3-5年內,政府融資平臺風險對商業銀行來說勝過房地產風險,而過高的負債率有可能會將風險傳導至銀行,從而引發更加難以掌控的金融風險?本報記者獲悉,商業銀行對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貸款的第一批排查已于近期收官,盡管平臺貸款風險在可控范圍之內,但“問題貸款”還是浮出水面。
在浙江,各商業銀行按摸底排查、“解包還原”,立據、抽查以及落實整改三個階段實施。“通過省、市、縣三級機構聯動,逐筆分析項目在借、用、管、還四個環節存在的風險。”工商銀行浙江省分行一人士在電話中告訴記者,“我們對300多個政府融資平臺項目逐個排查,重點對'一個客戶、多個項目、立項不匹配、還款來源相同’的200個政府融資平臺項目進行篩查,鎖定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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