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采訪也獲悉,浙江一些銀行發放的貸款有“被挪用”的情況。據了解,嘉興桐鄉信用聯社向一家公司發放的4000萬元貸款,被挪用于拆遷項目;交通銀行浙江省分行發放了一筆固定資產貸款1億元,被挪用于安置房建設及配套小學建設項目;光大銀行杭州分行向某公司發放的2.38億元流動資金貸款被挪用于公路建設。
杭州聯合農村合作銀行迅速排查,發現9家平臺公司158960萬元存在“打捆貸款”現象,13家存在資本金不足情況,隨之已擬定整改方案。浙江銀監會有關人士對本報記者表示,對于違規情況,“將提前回收貸款。”
無論是監管層還是銀行,今年以來都開始關注到其可能帶來的風險。銀監會今年4月提出“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在6月底前完成對地方政府融資平臺授信業務的全面自查清理”,從而引發了市場對政府融資平臺的擔憂。而今,監管層要求商業銀行嚴禁進入不在“4萬億計劃”涵蓋范圍之內,且以政府融資平臺為主體的新開工項目。“商業銀行應該嚴禁進入4萬億計劃之外的項目。”劉明康曾如是要求。
多家研究機構也稱“其風險仍然可控”,比如東方證券研究所在其研究報告中說,即使不考慮項目自身現金流及賣地收入,地方政府仍有多種Cye.com.cn籌資方式償還平臺貸款,如資產證券化、中央加大轉移支付力度、地方政府減持國有資產等。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長巴曙松的觀點是,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的貸款多為長期貸款,不會導致風險集中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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