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時代
讓創業者成為“滿天星斗”
在人們的記憶中,剛剛改革開放的時候,“待業青年”成為中國人眾所周知的名詞。在當時的就業市場中,鼓勵青年自謀職業成為那個時代解決就業難題的一種范本。
早在1981年5月10日這天,當時的省和沈陽市領導郭峰、陳璞如、李濤等同志走訪了沈陽市皇姑區3名自謀職業的女青年,贊揚她們發揚自力更生精神,肯定了她們采取集資合作的辦法為人民生活服務,并且安置了待業青年,為積極發展第三產業所作出的貢獻。為了扶持待業青年自謀職業,1982年7月8日,省委、省政府就城鎮勞動就業問題作出若干規定,要求進一步廣開就業門路,發展集體經濟,鼓勵和扶持待業青年自謀職業。
當時的待業青年,幾乎都沒有什么學歷背景和技能,他們的就業因而成為難題。隨著市場經濟在我國的確立,加之大學畢業生等新增勞動力的不斷增多,就業壓力更是連年來受到黨和政府的重視。面對就業壓力,我省積極扶持大學生自主創業、靈活就業,并逐步完善配套改革措施。 2003年,省政府發布了 《關于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若干政策的通知》,2004年又發布“補充通知”,共出臺了70條政策措施,其中涉及大學生自主創業的具體政策達20多條,內容涵蓋了戶籍管理、稅費減免、貸款擔保、社會保障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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