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承諾以3050萬元的價格對我們公司進行收購。這對我們公司來說,還是比較有誘惑力的。”李茂玉向記者坦誠,當時雙方簽訂合同約定以1829萬元的現金和1221萬元的股票兩種方式分期支付股權轉讓款,由于股票支付給國內的法人公司或個人,存在諸多法律障礙,并影響其“北京軟通動力公司”海外上市計劃,故而“北京軟通動力公司”要求李茂玉等人去海外注冊一家公司,約定以虛擬海外服務協議的方式進行交易。
“在簽完意向合同之后,我們趕緊在海外注冊了一個公司,準備接收對方以股票形式支付的股權轉讓款,‘北京軟通動力公司’還把這個海外服務已經完成的驗收報告蓋好章交到我們手上了,我們當時就放心了。”李茂玉回憶說,此外,按照雙方簽訂的并購協議,李茂玉等核心成員代表老股東在“廣州聯想智軟公司”繼續留任3年,不得辭退。
創業團隊被開除 并購“餡餅”變陷阱
令李茂玉萬萬沒有想到的是,這個并購協議給出的良好期望值,卻成了一個噩夢的開端。2007年3月,在“深圳宏保公司”將其控股“廣州聯想智軟公司”的80%股權完全過戶到“北京軟通動力公司”、并更名為“廣州軟動智軟計算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州軟動智軟公司”)之后,李茂玉等核心成員不但被“北京軟通動力公司”控股的“廣州軟動智軟公司”董事會撤銷了職務,而且被冠以“連續曠工”的罪名全部開除。
李茂玉等核心成員被開除之后,已經被“北京軟通動力公司”控股的“廣州軟動智軟廣州公司”即以李茂玉等人“連續曠工”而違約為由,拒絕履行公司并購合同的后續付款事項。李茂玉等人被迫向廣州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2007年底至2008年初,該仲裁委員會、廣州越秀區人民法院和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先后依法認定,李茂玉等人“連續曠工”并無事實依據,還判令“廣州軟動智軟公司”賠付其工資和獎金等。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北京軟通動力公司”向“深圳宏保公司”以及其在海外注冊的企業支付了首期股權轉讓款人民幣400萬元之后,剩余80%的股權轉讓款至今未付,“深圳宏保公司”多次催款后仍無結果。李茂玉說,由于“北京軟通動力公司”沒有按照合約將第三期、第四期股權轉讓款項全部支付給他們,他們只好訴諸法律。而“北京軟通動力公司”又以虛擬海外服務協議沒有提供真實服務為由,再次拒絕付款。
想認識全國各地的創業者、創業專家,快來加入“中國創業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