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訊 經濟危機、大學畢業生、工作,當這三個詞在2009年的春天碰撞在一起,似乎是一曲復雜的樂章。
面對大學生就業難的現狀,昨日,長沙市公布《關于鼓勵和扶持大學生自主創業的政策意見》(下稱《意見》),將每年安排3000萬元扶持大學生自主創業,并出臺了一系列大學生創業扶持政策,這對于有創業想法的大學生們,無疑是一個好消息。
大學生自主創業,不但能減免經營場所租金、享受3年的免費公寓,還能申請20萬元以內的無償資助。
A
鼓勵對象
在讀期間和畢業兩年內大學生創業皆可獲扶持
一、并不僅僅是指應屆生
鼓勵大學生創業,并不僅僅是指應屆生。《意見》涉及的鼓勵大學生自主創業,主要是指具有高等專科院校學歷以上的大學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讀期間或畢業兩年以內在長沙初始創辦各類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并擔任所創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的法人代表。
對零就業、下崗失業、低保戶和殘疾人家庭大學生自主創業的,給予重點鼓勵和扶持。
二、到農村創辦現代農業項目也可獲支持
另外,大學生到農村創辦現代農業項目,規模種植面積超過50畝、規模養殖年總產值超過20萬元,或創辦各類專業合作社等經濟組織和經濟實體的,也將納入《意見》鼓勵和扶持范圍。
三、當上“老板”就能在長沙“落戶”
凡大學生在長沙自主創業的,憑“三證一簿”(身份證、畢業證、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和戶口簿)和工商登記證明,即可到公安部門辦理落戶手續。
B
創業資金
每個項目可申請20萬元以內無償資助
一、設立兩級大學生創業扶持獎勵資金
《意見》加大了對大學生創業的資助力度,市本級每年將從創業扶持獎勵資金中安排3000萬元,區(縣市)每年從創業扶持獎勵資金中安排1000萬元,設立市、區(縣市)兩級大學生創業扶持獎勵資金,主要用于大學生自主創業的各種扶持、獎勵和貸款貼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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