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促進大學生創業的工作要求,加大大學生創業工作推進力度,以創業帶動就業,激發大學生創業熱情,營造優良的大學生創業環境,現結合高新區實際情況,特制定鼓勵和扶持大學生到高新區創業促進措施。
一、適用對象和條件
(一)適用對象:
大學生創業企業是指主要創辦人是普通高校在校生或畢業5年內的大專、本科、碩士,年齡在30周歲以下。
(二)條件:
1.大學生創業企業必須在成都高新區工商注冊和稅務登記。
2.大學生創業企業從事的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成都高新區產業發展導向。
3.項目技術來源清晰,無知識產權權屬糾紛;或者在創業過程中能形成核心技術;或者有獨創的運營模式。
4.由大學生擔任該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項目團隊牽頭人),且大學生創業團隊核心成員出資總額不低于注冊資本的30%.
二、關于載體支持及房租補貼
(一)通過中國大學生創業園(成都)(以下簡稱創業園)入駐評估的大學生創業團隊或大學生創業企業,創業園為其提供50平方米以內的不超過一年的免費辦公場地,第二年給予50平方米以內60%的房租補貼。
(二)在大學設立中國大學生創業園(成都)分基地,延伸高新區的大學生創業服務。
三、關于投融資服務
(一)設立5000萬元大學生創業天使基金,為在高新區創業的大學生企業提供天使投資服務。通過評審的大學生項目,可獲得高新區5-10萬元天使投資。
(二)設立5000萬元大學生創業擔保資金,為在高新區創業的大學生企業提供擔保貸款和貼息補助。
(三)高新區項目立項扶持向大學生創業企業傾斜,并積極為大學生企業申報省、市相關項目提供咨詢和幫助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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