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科技人員投身創業存在著怕知識產權被侵占、怕原有身份職稱被剝奪、怕技術價值被低估、怕創新產品打不開市場的“四怕”的障礙。
昨天,南京市出臺了實施“科技九條”細則,極具操作性的做法,出實招、狠招全力解決在寧高校、科研院所和國有事業、企業單位科技人員創業創新的前瞻之患、后顧之憂。
怕原有身份被剝奪?
高校可設科技創業崗
受現行的高等教育和科研管理體制等因素影響,在高校院所推動產學研緊密結合、高校師生創新創業、教師考核評價體系等方面,都還存在不少障礙。
許多科技人員手握著好技術,卻存在著“創業的自閉癥”,邁不開創新創業的第一步,其實一個很大的擔憂,就是害怕原有的身份被剝奪,一旦創業不成功,那么很難有退路。
(細則)高校可設科技創業崗
細則第三條、第四條規定: 各高校、科研院所和國有企事業單位科技人員(包括擔任行政領導職務的科技人員)離崗創業,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同意和備案,3年內保留其原有身份和職稱,檔案工資正常晉升。3年后經本人申請,所在單位同意,可以延續。
而各高校、科研院所和國有企事業單位科技人員(包括擔任行政領導職務的科技人員)運用科研成果創辦與學科緊密相關的學科型科技企業,所在單位可以設立科技創業崗,讓科技人員在創辦的科技企業中專職從事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工作,享受與在編人員同等待遇。所在單位可對其工作績效以企業經營發展狀況為主要指標進行考核。
(實例)金陵科技學院首設科技創業崗
金陵科技學院在南京高校中首家專設科技創業崗,并出臺科技創業崗實施辦法,明確該崗是學院正式編制,凡申請上崗的教師,每月不僅可與其他教師一樣有基本工資,還能在創業公司拿錢,多少由經營業績說了算;其職稱評聘、職務晉升等也和其他教師“同等待遇”;該崗3年聘期滿后,創業教師可重返學校教學、科研、行政崗位。
(解讀) 南京市科委副主任黃榕在解釋科技創業崗時說:“他去創業了,或者說他去進行技術轉移方面的工作了,就沒有考核,這個可能對他將來業績評價就有問題。所以,各個高校在進行研究以后就專門設立這么一個崗位,叫科技創業崗,你要去創業就到這個崗位上來,那就按照一個不同的評價體系來評價你!
怕知識產權被侵占?
在職創業收入歸個人
在高?萍汲晒霓D化過程中,一直存在著知識產權認定不明晰,導致創業收益分配不明,企業管理矛盾,甚至影響企業正常運營的瓶頸,在創業過程中,高校老師、科技人員的另一大擔憂,就是害怕知識產權被侵占,在職創業的收入分配不明晰。
(細則)在職創業收入歸個人所有
細則第五條規定各高校、科研院所和國有企事業單位鼓勵科技人員(包括擔任領導職務的科技人員)在完成本單位布置的各項工作的前提下在職創業,在職創業收入歸其個人所有,任何部門及單位不得設置障礙、附加條件和隨意截留。
(實例) 東大首次明確知識產權認定
東南大學在南京部屬高校中首次明確規定:校內成果轉化時,由東大科研院組織專家進行知識產權的所有權和使用權認定,東大資產經營管理處組織資產評估機構對知識產權進行預評估。附件中還對知識產權的直接轉讓、作價入股、變更、增資等行為,逐一詳細列出條款,加以明確。
(解讀)對在職創業收入的保護,擴大了對創新成果保護的范圍,強化了對創新成果保護的力度,有較大的突破,而目的就是要強力推動科研人員在寧創業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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