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沈河區國稅、地稅局走進沈陽農業大學,現場為大學師生解答涉稅問題。從2011年1月1日開始的大學生創業稅收優惠審批期限,將于今年12月31日截止。符合條件的大學生創業從事個體經營,每年能按8000元限額,依次扣減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稅務部門提醒,欲創業的大學生們,請不要錯過最后的申報時間。
從事個體經營的大學生必須持《就業失業登記證》方能享受稅收優惠。具體來說,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如果是在校期間就開始創業的,須先向所在學校申請《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然后持此證向創業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領《就業失業登記證》;如果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離校后才開始創業的,可憑畢業證直接向創業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縣級以上)申領《就業失業登記證》。創業大學生只有申領了合法有效的《就業失業登記證》,才能在規定的時間內獲取稅收優惠。
不過,大學生干個體如果從事以下9類行業則無法享受稅收優惠。這9類行業是建筑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
另外,大學生創業稅收優惠的審批期限為2011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以納稅人到稅務機關辦理減免稅手續之日起作為稅收優惠的起始時間。也就是說,稅收優惠政策在2013年12月31日未執行到期的,可繼續享受至3年期滿為止。享受稅收優惠的高校畢業生限于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畢業年度內是指高校大學生畢業所在自然年內,即1月1日—12月31日。一旦超過畢業年度,大學生將無資格申領相關證明,自然無法享受相關稅收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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