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畢業生租賃房用于創業的,租賃補助最高可獲3萬元。近日,漳州出臺《關于進一步扶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意見》(簡稱意見),從工商注冊、稅收、資金扶持、解決創業場所、創業指導服務等方面,幫助高校畢業生圓“創業夢”。
意見表示,高校畢業生租賃房用于創業的,由納稅所在地財政對場所租金給予5000元—3萬元補助。
高校畢業生畢業后兩年內在工商部門注冊登記從事個體經營,自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免交有關登記類、管理類和證照類收費。
稅收優惠方面,高校畢業生首次領取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經營資質,且正常納稅經營6個月以上的,納稅所在地財政3年內給予每戶每年不超過8000元限額的一次性開業補貼。此外,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招用其他人員,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年的,可按實際招用人數給予每人每年1000元的一次性創業帶動就業獎勵。
漳州市政府每年從市級就業專項資金中統籌安排100萬元,用于高校畢業生創業啟動扶持。高校畢業生申請創業項目,經評審每項可獲5萬元以內的資金扶持。
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自籌資金不足的,可申請小額擔保貸款或其他形式小額貸款貼息,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10萬元,對合伙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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