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是不可預期的,分手是常態,關鍵是怎么分要在創業之初講清楚
現在全世界的離婚率越來越高,兩個人的家庭都不能保持長期在一起,作為企業來說,它的復雜程度、遭遇的挑戰、遇到的問題遠多于家庭,兩者之間應該是幾何級數的差別。所以對于創業者來說,分手是常態,不分手才是怪事。
2002年初,哈佛大學兩位教授做了一個研究,他們調查了5500多家創業型的企業,其中約有44.6%的創始人都因為各種原因被董事會踢出局。這說明創業分手并不僅僅在中國高發,這也是全世界創業型企業都面臨的問題。
創業分手的演進其實并沒有明顯的進步軌跡,分手更多牽扯到的是人性。社會在發展,但人性基本不變。創業搭檔分手基本上有四大原因:
創業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創業者在創業過程中不能預測今后將發生什么,正因為不能預測未來,創業伙伴之間對未來的期望值就不能事先預設,這就導致大家對結果期望不一樣。當企業在發展過程中時,有些人的期望值可能滿足了,有些人的期望值就可能沒有滿足,甚至有些人的期望值可能變化了。不滿足的人最終就將離開企業。
創業者的適應能力并不一樣。企業發展要經歷許多階段,種子期、發展期、成熟期等。這幾個階段對人的素質和技能要求是不一樣的,而且對團隊合作的方式、角色分工的要求也不同。每個人的適應能力,尤其是自我改造、自我提升能力不同,這就導致有些人能跟得上企業的發展,有些人跟不上。當他們的矛盾出現時,自然就會分手。美國有一個長達28年的跟蹤數據顯示,美國私有企業增長最快的數千家企業里,平均創業年齡為39歲。
制度缺陷。在榮昌和真功夫的案例中,分手過程都很慘烈,歸根結底這是企業內部制度問題導致的。在發達國家,尤其像美國,創業伙伴首先會簽訂一個發起人協議書。協議書的內容一般有十幾章之多,未來發展過程中最關鍵的東西都會在其中界定下來:比如說誰拿多少股份,這個股份是一次性給你還是分期給你;你需要在這個企業工作多長時間,中途要退出的話,怎么退出去;在這個公司期間,能不能做競爭性工作……這些問題,中國的創始團隊早期根本不會想,他覺得幾個哥們兒一起干就干了,早期的協議也就是一錘子買賣。在西方做的比較好的例子是,創始人股權會有一個分期兌現的過程,假設你要拿25%,要求干五年,每年5%。如果你三年后走了,就只能拿到15%。還有一種情況是,預留一部分股權給未來的新團隊成員。其實榮昌和真功夫都是面臨這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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