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外媒體報道,Businessinsider評選出迄今美國最成功的企業聯合創始人10佳組合,他們共同創辦了蘋果、谷歌等著名公司。以下是文章的主要內容
并非所有企業都需要合伙人,但很多成功的公司,包括蘋果、谷歌、eBay和Twitter等,都是由多個合伙人通過富有成效的合作創辦起來的。這些人是如何找到商業合作伙伴,又如何將他們各自的優勢發揮出來,取得商業成功的。
固然,很多是長期的朋友、同學甚至是親屬。不過也有一些人最初關系并不密切,甚至一些合伙人至今關系都不好,但這不妨礙他們取得共同的成就。
從中可以看出一個共同點:最成功的組合都承認每個合伙人的局限性,并尊重其他人的才能。很多組合還在繼續運營一些目前最成功的企業。
1、谷歌(成立于1998年)聯合創始人:拉里·佩奇和塞爾蓋·布林
兩人是在攻讀斯坦福大學博士學位時認識的,但開始并不是朋友。在一次組織博士生游覽校園時,布林充當了佩奇的向導,他們一直在爭吵。盡管如此,兩人卻發現他們研究的是同一個課題,他們的論文“解析大規模超文本網絡搜索引擎”,成為日后谷歌公司成立的基礎。
分析:兩人有類似的技術背景,在小時都喜歡電腦,父母都是大學教授,對數據采集的熱情將他們聯系起來,最后發展成對創辦公司的共同看法。
2、蘋果(成立于1976年)聯合創始人:史蒂夫·喬布斯和史蒂夫·沃茲涅克
他們在1970年打暑期工時認識,沃茲當時忙于開發一種電腦,喬布斯看到了銷售該電腦的潛力。2006年在接受《西雅圖時報》采訪時,沃茲表示:“我只是做一些擅長的事情,開發可以改變世界的東西,喬布斯想得更多,當我設計好的東西時,有時他就說‘我們能銷售這個東西’。”
分析:作為解析學大師,沃茲承認他從未想過賣他創造的電腦。他的技術與喬布斯的商業遠見結合起來,使兩人成為最終的商業合伙人。
3、Twitter(成立于2006年)聯合創始人:伊萬·威廉姆斯和比茲·斯通
在谷歌收購Blogger時,兩人都在該公司,在谷歌威廉姆斯又雇傭了斯通。斯通對AllThingsD稱:“我們開始是競爭對手,但后來成為最好的朋友。我們非常尊敬對方,當伊萬離開谷歌去Odeo.com時,我問‘什么,你要離開我?’于是我也跟著他去了。”
分析:兩人都在博客領域工作了10年,都對這種平臺很了解。威廉姆斯看到了斯通的潛力,讓他負責微博的開發。相互尊重和共同的理想使兩人走到一起,取得商業上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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