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三月份,我和同事A,B,C一起開了一個二手房中介公司,按照口頭約定:投資比例我跟A和B各30%,C10%,分成是我和A與B各30%,C是10%+提成,就做了起來,開始公司業績還可以。
剛開始我比A與B多做了一點,C沒有業績,我也沒說什么,總會有人多做點。過了二個月市場行情冷清的很多。接下來的三個月,B比我跟A多做了一萬左右業績吧,C也沒業績。B開始有情緒了,他見我們沒有什么誠意的客戶而他又有那種比較A類客戶時就提出要按照業績分獎金(開始口頭協議沒有獎金這一規定),我們當時也沒說什么,人家做得多一點,拿點獎金也是應該的。
后來B就出去了在我們隔壁跟別人合作開了一家二手房中介,按照之前口頭協定:任何人離開公司不準帶走任何東西,之前屬于他的分成肯定是給他的。后來我聽好多其他人跟我講,B還沒出去時,在他們面前說公司業績都是他一個人做的,公司都是靠他撐著的,我聽了直接無語,我算算他業績比我就多了個8000多。比A多個15000左右。B離開后不久C也走了。
接下來就剩下我跟A了,我們口頭協商我們五五出錢,五五分成,記帳由A記,公司的錢由A保管,A比我年齡大2歲,畢業比我早個二年,人穩重一點,之前B也在公司的時候,一半的房源是我通過各種方式積累的,也比較累,A收集的房源信息很少。打比方我一個月收集到50條房源,A差不多10條左右。B走后,情況也差不多。我和A,B,C剛開始的時候協商開始不招人,就4個人先做著,過了三個月,A說他舅舅把他兒子(20多歲,剛畢業)放在他這邊好好鍛煉鍛煉。我們也礙于情面就同意了,他表弟開始兩個月沒業績,那個時候市場行情不好,基本不賺什么錢。B跟我說讓A的表弟走人,一個我跟A的關系也不錯,二個我看他表弟還不是那種扶不上墻的那種,時間長了,經驗上來了,出業績也不是難事,我就沒同意B的意思。
B走了以后第二天早上我到公司發現A之前我見過的一個同學在我們店里,我問A什么情況,他說他同學想做這一塊,到我們店了解了解情況,不一定在我們公司做,我當時是比較氣憤的,但是沒說。晚上我發信息跟A講了這個事情,A說不好意思,沒跟我講,說的也挺真誠的。我心里想也就算了,也不一定在我們公司做。后來他那同學過了幾天去外面找了一段時間工作。這段時間A跟做我工作說想招人,但是市場行情也招不到什么人建議讓他之前那個同學到我們公司做。我想想多個人多分力量,也就同意了,讓他同學做沒有底薪但是業績按照50%來提的那種(行規)。之后我感覺到A比較懶的(之前不是太明顯的),帶客戶看房也很少,收集房源信息也很少,我每個月的收集房源信息個數,房東回訪量都是A+他同學+他表弟總和還多,要知道我們這個二手房行業,賣二手房肯定要有大量的房源信息,這很重要。我也只是偶爾提醒他們,提醒過后他們沒有任何的改變。他同學也很少出去帶客戶看房,性格內向一點,人也不是太有上進心的那種。每天我都在工作時,他們有時都不知道做什么。
后來他表弟業績做一般吧。我跟A從B離開公司二個月就沒出過單子,最近二個月我出了5-6筆單,A一筆沒有,這個也沒什么(總會有人多點有人少點,況且也要給別人時間的嘛),關鍵是A幾個月來一天到晚也沒做什么事情,房源收集很少,房東回訪也少的可憐。見客戶也很少,有的單子也沒談下來,一點也看不到努力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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