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我個人認為,采用“企業運營”的創業模式就是最好的辦法。原因如下:
1.資源只會向有再生能力的實體整合。
“做企業”是做一個系統,她的目的是塑造一個可以良性型環的利益體,只有這樣,我們的利益也才能更大化,資源也才能越積越多,越來越大。
就好比人一樣,人的機能是一個很龐大的系統,當各個系統都運轉良好,他的血液良性循環,這個人也才能更好的生存下去,這個人也才能將各種目的得以實現。
如果有限的資源由于得不到循環和再生,就像做生意,一次之后就消失了,資金流不能良性循環、人力資源不能良性運作、品牌資源得不到長足發展等等,那還會有誰會向你靠攏呢?企業的成功又從何談起?
現階段創業,要想開發隱藏性資源,是需要一定的條件的。對于很多剛開始創業的人來說,首要做的是將現有的散落小資源整合起來。要做到這一點,光靠一個人是不行,靠的是一個別人認為有整合價值的實體,能夠將資源再生并越積越大的實體。
這個實體就是企業。這也是很多VC更愿意投資發展期企業的原因。
2.搶占資源,靠的是強有力的綜合實力
雖然說國內市場的潛在資源相對來說還可以,但盯著這塊蛋糕的狼群是越來越多,競爭是激烈的。要想挖掘到屬于自己的一部分,需要強有力的綜合實力靠一個人,靠做生意的思維模式是不行的。
做生意只能聚集起少部分的人力、資金等資源,一只狼要和一群狼奪食,結果可想而知!
從我國現有的一些鼓勵經濟發展的政策上看,絕大部分的政策都是針對企業的,很少有針對個人做生意的。
前面我們提到要想挖掘到隱藏性的資源,還需要經營實體的市場嗅覺,發現商機。這種嗅覺是需要擴申和延展的,只有企業,通過其不斷發展壯大,也才能實現其嗅覺的擴申和延展。
另外,要想搶占市場,獲得各種資源,客戶的支持顯得尤為重要。因改革開放初期是供不應求,屬于賣方市場,做生意有其生存的空間。現在的市場是買方市場,不創造一個消費群體信賴的品牌,是很難搶占到市場資源的。而要做到這一點,只有“做企業”。
(三)做企業是保證“投資收益更大化”的唯一方法
表面上看,實現這個目標的載體似乎是項目本身,而不是企業實體,原因是:我不成立企業,只要有了一個能變現利潤的項目,我以做生意的方式來操作這個項目,也能構實現“利益最大化”,沒有必要非得用“企業運作”的方式!
如果從“利益最大化”的角度來思考,這種想法是成立的。
但項目的利益最大化之后呢(更何況通過做生意還不一定能夠實現利益最大化)?利益必然就會越來越最小化,畢竟項目是有生命周期的。“做生意”是針對項目本身的操作,是利益的短期化操作,并不能實現投資者(社會、客戶、職員、股東)所期望的利益不斷增大的訴求!這也正是“做生意”與“做企業”的本質區別。
要實現利益的“更大化”,就只有采用“企業”作為載體,經營好了,這個載體是不會隨著項目的消失而消失的。這也為“社會、客戶、職員、股東利益更大化”的訴求奠定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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