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善處理兩大家族政治關系
外戚專權與保持皇權獨立是一對勢如水火的矛盾。慈禧太后則妥善地處理了那拉氏家族與愛新覺羅氏家族的政治關系,這也是她掌握清朝最高權力數十年最為根本的原因。如果將慈禧太后與唐代的武則天做一個比較,就會對此有一個極為清楚的認識。
武則天先是“垂簾于御座后,政事大小,皆預聞之”,后來又正式登基稱帝。不但立武氏七廟,追尊自己上五代祖皆為皇帝,大力提拔重用武氏兄弟子侄掌握朝廷內外的軍政大權,而且殘殺唐皇李氏的皇子皇孫。這不但引起李氏家族的全力反抗,也引起眾多唐朝重臣和舊臣的強烈不滿與反對。
反觀慈禧太后掌握清廷最高權力的數十年間,她對愛新覺羅氏家族與那拉氏家族關系的處理遠比武則天穩妥得多,朝野上下沒有人指責慈禧太后對愛新覺羅氏家族不忠,其根本原因是她在兩個問題上處理把握得較為得當。
第一,未予那拉氏族人以顯爵重任。辛酉政變后,慈禧太后的大弟照祥被封為三等承恩公,其父惠征、祖父景瑞、曾祖父吉郎阿則被追封為三等承恩公。以上封爵,皆為清廷對于皇后或皇太后家族的恩封慣例,而非“違制”的特例。其二弟桂祥,之所以在1888年被封為三等承恩公,是因其女被選為光緒帝的皇后,仍是循外戚封爵之慣例,與慈禧太后的個人意旨并無直接關系。慈禧太后之所以未對胞弟委以控制清廷實權的重任,除了與其弟缺乏才干有關之外,與慈禧太后特別關注愛新覺羅氏家族與那拉氏家族關系、不給其他人以攻詰口實的意識自覺或心理警覺不無關系。
慈禧太后臨死前,遺命以醇親王載灃之子溥儀繼承皇位,同時又諭命:“嗣后軍國政事,均由攝政王裁定。遇有重大事件,必須請皇太后(即其侄女隆裕太后)懿旨者,由Cye攝政王隨時面請施行。”她沒有安排隆裕太后直接出面垂簾聽政,而是讓她退居于幕后。慈禧太后的上述安排,既是出于個人的得失私見,同時又是歸還清廷最高權力于愛新覺羅氏的綜合考慮。
第二,慈禧太后所選立的兩任小皇帝——光緒帝載湉和宣統帝溥儀,都是愛新覺羅氏家族血統最近的近支親王后代。她的獨斷專行,雖會引起皇室親王和其他朝臣的不滿,但沒有人懷疑慈禧太后對愛新覺羅氏家族不忠或有所威脅。至于慈禧太后多次選立小皇帝,以及其與恭親王奕訢、醇親王奕譞等人的矛盾與斗爭,皆被人理解為是清朝內部的權力之爭,甚至不過是家族內部的叔嫂“家務”之爭而已。
綜上所述,無論慈禧太后的主觀意圖如何,在客觀上,她的確成功地使人們普遍認同其對愛新覺羅皇室是忠誠的,這應是她較為順利地掌控清王朝最高權力長達近半個世紀的重要原因之一。(作者簡介:王開璽,1949年生,河北辛集人,北京師范大學歷史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主要從事中國近代史、特別是晚清政治史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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