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是全球唯一一個以“公民身份征稅”的國家,這是什么概念呢?也就是說,只要你是美國公民,哪怕你不在美國居住,到了每年的報稅季節,你在世界各地所獲得的收入和擁有的財產,都必須向美國國稅局申報,應繳納的稅款一分都不能少,逃稅就是犯罪,而且是刑事罪!
大家知道,“山姆大叔”太缺錢了,他需要你的錢。而你是美國公民,從你身上征稅天經地義。
美國公民,代表著一個合法的標記,表示在美國享有政治成員所需的特定權利、特權和義務。公民被理解為可以“享有權利的權利”(“Right to have rights”),它服務的基礎是與一連串的權利捆綁在一起的,比如公民有權利在美國生活、工作,并且接受聯邦援助。
而美國公民的主要來源有兩個途徑:其一,他或她必須是在美國領土范圍內出生;其二,是移民通過申請被批準后,歸化入籍而成為美國公民。美國憲法第十四條修正案中就明確指出:所有在美國出生、或歸化入籍的人都是美國公民,在他們所居住的州受司法權管轄。
因此,公民身份標志著全體成員作為國家整體的一員:可能涉及(1)稅務的定決;(2)有資格享有國家提供的福利,比如高等教育;(3)有資格參與國家的政治活動,例如競選美國參議員職位。
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在上述美國公民的責任和權利中,第一條就是公民對稅務的責任。不過,就像我上篇文章提及的,在任何社會,人的境界不可能都一樣,有些富人認為對他們的征稅太少了,而有些富人則因為不堪重稅,干脆扛起背包提著皮箱,抬頭對著自由女神揮手道別:“Byebye,America!”
億萬富翁薩瓦瑞(Eduardo Saverin)就是極好的例證。薩瓦瑞今年剛滿三十歲,是Facebook的創始人之一,他在公司上市前毅然放棄美國國籍,打點行裝前往新加坡,成了新加坡居民。
為什么?因為新加坡為像薩瓦瑞那樣的億萬富翁,提供了優厚的稅收優惠。薩瓦瑞的主要收入是來自資本收益(Capital Gains),而新加坡居民不用繳納資本利得稅,最高的個人所得稅也只有20%。但是美國呢,要繳納15%的資本所得稅,2012年個人所得稅最高可達35%。而到了明年,國會有可能立法提高稅率,最高個人所得稅將升至39.6%,資本利得稅也要調高到20%,對高收入者的投資收入(Investment Income),也將開始征收3.8%的稅。
試想一下,假如薩瓦瑞把手頭的股份全部兌現,在新加坡他不用繳納一分錢的資本所得稅,而如果他依然保持著美國國籍,再假設目前Facebook市值1000億美元,他占4%的股份,售出全部股份就是40億美元,要是這筆巨款都算做他的資本利得,他就必須繳納6億美元(1000億美元×4%×15%= 6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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