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逗游戲是深圳市創夢天地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游戲平臺,CEO陳湘宇和聯合創始人高煉惇都是1982年生人,兩人頗有淵源,可以說是LBS應用讓兩人走到了一起。陳湘宇創業前在硅谷的外包公司做香港和臺灣的項目,感到時機成熟后從原公司帶著幾個人回到深圳創業,成立了樂逗游戲,承接了臺灣中華電信的一個LBS項目。高煉惇當時在香港有一家公司,同樣也做了一款香港本土服務的LBS應用。
兩人通過朋友介紹相識,感到意氣相投,同樣意識到小公司做LBS應用難有發展,因為做LBS服務需要收集數據點,這種工作在香港勉強可以做,但是如果想擴大業務規模則會受到資金等多方面的制約。兩人徹夜長談,在高煉惇的提議下,2009年樂逗開始轉型為游戲公司,那時候App Store剛剛起步,樂逗憑借豐富的項目外包管理經驗,利用技術優勢接外包項目,開始了iOS游戲的開發。
樂逗在2010年做了幾款游戲,可是市場反應并不盡如人意,單一的游戲在排行榜上很容易消失,于是樂逗游戲開始做類似于Open Feint的手機游戲平臺,希望可以把玩家集中到平臺里。
“當一款游戲進來,我們可以做交叉推廣去影響玩家,在那個階段我們便形成了公司整體發展的DNA,開始從游戲外包商轉型做社區平臺。”陳湘宇說。“玩游戲的人只會到游戲里交友,不會到社區里交友,所以我們把自己最終定位于發行商。”
2010年底,Android的發展令陳湘宇等人眼前一亮,開放的系統和迅速增長的用戶數讓陳、高二人感到新機會來了,國內Android市場復雜多變,單是發行渠道就有運營商、手機廠商、第三方應用商店等,諸多的不可控因素正是樂逗多年來積累下來的資源,而這也是國外游戲開發者所沒有的,如果想要打開中國Android市場,一個本土的游戲代運營公司不可或缺,對于樂逗游戲平臺,優質的游戲資源同樣必不可少,于是Android游戲本土化代運營業務便成了樂逗游戲新的發展方向。
還有下一只“小鳥”嗎?
對于每款代理的游戲,樂逗和游戲開發商的合作模式都不相同,盈利方式也不相同,但最主要的收入是游戲道具、廣告以及游戲周邊授權產品的收入分成。以《水果忍者》為例,樂逗將會得到道具和授權產品收入的20%,這是樂逗收入最大的一部分,也就是說每賣出一把新的水果刀或者玩偶,樂逗都會得到利潤的20%。廣告方面,樂逗游戲這次選擇了多盟作為廣告合作伙伴,全權代理《水果忍者》的廣告業務,多盟和樂逗共占廣告總收入的30%。“不同的游戲合作情況不同,我們以后也會開展游戲廣告代理業務。”陳湘宇說。
除了代運營之外,樂逗對游戲開發商而言還有另外一個價值——幫助運營游戲品牌。“我們之所以把Shainiel請到中國來不僅僅是為了《水果忍者》這款游戲,而是推廣Halfbrick Studio這個公司的品牌。”陳湘宇說。
隨著《憤怒的小鳥》的成功,其周邊產業也在隨之發展,以線上游戲為文化核心,發展周邊產業已經成為了游戲開發商的最新盈利方向。《憤怒的小鳥》開發商Rovio曾放言打造一個類似于“迪斯尼”的娛樂產業,并且游戲周邊的銷售已經取得了不錯的收益,將一款小小的iOS游戲做成了千萬美元級別的生意,可見這種發展方向蘊含的商業價值已經遠遠超過了游戲本身。樂逗游戲致力于打造一個品牌運營商,提高游戲的品牌價值,走“小鳥”之路。“由于市場等原因,游戲自身收入不會太大,樂逗更為看重的是長期的收入,也就是周邊產品所帶來的收入。”陳湘宇說。
但是“小鳥”的模式可以復制嗎?Cocoachina開發的《捕魚達人》同樣是一款知名的iOS游戲,陳昊芝并不認為《捕魚達人》現階段適合發展周邊產品。“游戲可以發展周邊產業的前提是主體角色是有性格的,《憤怒的小鳥》中的小鳥很有性格,在視覺上它可以成為這款游戲的形象。但是《捕魚達人》和《水果忍者》這種游戲很難將游戲主體性格化,而《植物大戰僵尸》中的僵尸又過于性格化了,這些游戲雖然普及度高,但是發展游戲周邊產業的效果很難預期,我還沒有看到第二款游戲的主體像《憤怒的小鳥》一樣適合發展游戲周邊產業。”陳昊芝說。
為了增強渠道能力,樂逗瞄準了Android第三方操作系統,并且已經為阿里云手機推出了一款名為《跳傘驚魂》的定制游戲,近期還將和點心與MIUI接觸。“蒙牛已經和我們接觸了,希望把《水果忍者》中水果的形象嵌到它們的廣告里。”陳湘宇說,也許他已經看到一些成功的希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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