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身在北京最大的“村”里,你總能及時知道IT圈最in的創業時尚是什么?就跟到西直門“動批”淘寶的姑娘一樣,每月拿的新貨保準不同。比如前一陣,人人都在談論Groupon(美國的一個團購網站)。自從我的朋友王興第一個弄出了中國版的美團網之后,又出了米團F團酷團團寶等等四五十個團購站。而眼下,模仿Foursquare(一個基于地理位置信息的社交網站)又成了最新的時髦。
事實上,這種精明的實用主義做法在中關村已經流行多年。區別在于,以前柳傳志等上一輩模仿的只是PC這樣的產品,而新一代山寨則的是整套運作賺錢的方法,換個更蠱惑人心的詞——這叫“商業模式”。
對于他們來說,一個理想的商業模式應當是這樣的:
第一,它有著正宗的硅谷血統,一看就是聰明人設計出來的,足夠精巧,可以把玩,最好還有新聞效應;
第二,它的技術門檻不太高,也無需占用創業者太多的資源,如果能夠迅速地自我膨脹復制更好;
第三,不管它能不能很快賺到錢,至少國外原版已經讓風投掏過錢,換句話說,哄他們再掏一次錢還是可能的。
整個推理的鏈條也很清晰:一個在美國走紅的模式×中國3億網民的需求×投資商的銀子×NB的執行團隊=成功。
盡管我并不懷疑商業模式的威力,這世界上的確有一些家伙,靠一些與眾不同的法子,就比別人多賺了很多錢。但我總懷疑世界上是否存在那么多好事?讓你只是按照成功者的樣子照貓畫虎,就能在另一個環境里賺得盆滿缽滿。
顯然,真實商業從來就不這么簡單。
巴菲特的搭檔查理芒格先生一直建議我們凡事多采用逆向思考的方式。這就意味著 必須鼓起勇氣審判那些自己鐘愛而且看上去順理成章的東西 。那么,當我們的眼里只有商業模式的神奇時,能不能看到它的悖謬呢?思考一下商業模式不能夠幫我們做什么?以及從商業模式到商業成功之間還有多遠?可能就是非常必要的。
一,誰是商業模式他媽?
母親節過了,模式他媽是誰?我覺得應該是產品(服務)。所謂商業模式,按照流行的學院派說法,是一個基于利益相關者的交易結構。那么,企業所提供的產品或服務,就是所有交易發生的基礎。
真正經歷過創業全過程的人,一定知道創業最痛苦的前三步:即如何絞盡腦汁想出一個個靈感創意;接著不斷地在實踐中進行證偽,最終發現一個只屬于你的機會,并將之變為產品或服務;此后,就是反復打磨你的產品或服務,想盡辦法兜售,直到有人愿意為之買單。
而那些現成模式的復制者們,我認為他們省略了創業早期的兩個關鍵環節。既沒有從點子到產品,更不用從產品到模式。
顯然,這是一個投機取巧的過程。你選擇照搬了人家的商業模式,也就自然地接受了人家對于產品的全部定義。更要命的是,你并不真正理解這種定義從何而來,又會去向何處。就好像十年前一講B2C,大家就覺得是網上賣書,僅僅因為亞馬遜就是這么做的。如今,大家才知道網上啥都能賣。團購呢?國內消費者對什么團購感興趣?商家呢?
僅僅照搬人家的模式,并不能保證你能做出和人家一樣好的產品,甚至一樣好也沒有用。因為,需求是產品之母。好的產品或服務一定是從解決現實問題和打破需求瓶頸出發。但彼之需求未必是我之問題。富裕的美國人民有在跳蚤市場淘賣舊貨的習慣,而很多中國人都想開個能不開發票的小店改善生活。所以eBay是eBay,淘寶是淘寶。易趣不管學得多像也打不過淘寶。
今天所有人都說QQ的商業模式很NB,它搭建了一個巨大的平臺,吸引了幾億的用戶,以至于做什么新事情似乎都是信手拈來。可倒回創業早期,馬化騰好像很糾結。沒有人認為QQ這樣的聊天工具能創造什么商業價值,他幾度想要賣掉公司都未遂。事實上,作為即時通訊的鼻祖ICQ從未獲得過像樣的商業成功,它僅僅被AOL當成一個工具軟件罷了。后來,隨著QQ的不斷完善,滾雪球般地變大,不斷嫁接SP的無線增值、日韓的虛擬物品和網游,才變得獨一無二。今天,馬化騰還是騰訊頭號“產品經理“。
所以,沉下心來先做出一個真正好的產品(服務)來打動你的客戶吧,別管你現在的商業模式是否足夠OK,真正的它遲早會孵化出來,而且很可能在你無心插柳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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