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其生產、制造、加工、揀選或經銷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依法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以下簡稱商標局)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狹義的商標注冊申請僅指商品和服務商標注冊申請、商標國際注冊申請、證明商標注冊申請、集體商標注冊申請、特殊標志登記申請。廣義的商標注冊申請除包括狹義的商標注冊申請的內容外,還包括變更、續展、轉讓注冊申請,異議申請,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申請,以及其他商標注冊事宜的辦理。
國內的申請人辦理各種商標注冊事宜有兩種途徑:一是直接到商標局辦理;二是委托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代理。
在2007年2月12日,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出臺了新的“自然人申請注冊的辦法”,但是這里只是對自然人個人申請注冊商標有一個新的要求,沒有對公司或者個體工商戶在申請注冊商標有特別的要求。所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條的規定,從事生產、制造、加工、揀選、經銷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自然人,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注冊。作為公司或者個體工商戶可以任意申請注冊商標,不需要受到經營范圍的限制。這里尤其需要注意一點,不能將公司和自然人個人共同申請注冊商標,如果要把自然人個人作為共同申請方,辦法參見“國內自然人個人如何注冊商標”。
國內公司(個體工商戶)申請注冊商標時,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公司(個體工商戶)的營業執照
2.選擇的商品名稱(含實物商品和服務商品)
3.聯系方式,地址,電話,聯系人等
4.商標圖樣(指定顏色的需要提供彩色圖片) 填寫《商標查詢單》的具體要求
1、填寫《商標查詢單》時,文字須正確、規范、清晰,字母應使用大寫。 2、一份《商標查詢單》限填寫一個文字商標及一個類別的10個以內商品或服務項目。 3、“商品或服務項目” 欄必須嚴格按照《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中的規范名稱填寫,并不得填寫商品分類的組名。
商標查詢收費標準
查詢種類查詢方式 中文商標(或數字) 英文商標(或字頭) 加急查詢商標 120元 200元 普通查詢商標 60元 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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