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出臺16項措施穩定物價,督察組將赴各地調查了解物價情況
國務院辦公廳20日通過中國政府網發布《國務院關于穩定消費價格總水平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要求各地和有關部門及時采取16項措施,進一步做好價格調控監管工作,穩定市場價格,切實保障群眾基本生活。
供給:發展農業生產穩定產品供應
《通知》要求有關部門和各地切實加強蔬菜種植基地和蔬菜大棚建設,南方省區和有關蔬菜主產區要抓好冬季蔬菜的生產,中央和地方各級財政給予必要的支持;各地尤其是城市人民政府要擴大速生蔬菜生產規模,增加越冬蔬菜供應。加強冬季糧油生產田間管理。完善糖料收購價格政策和利益共享機制,穩定榨糖企業生產。
為穩定農副產品供應,《通知》要求各地區保持地方儲備糧油的投放力度,落實小包裝成品糧油儲備制度。有關部門要繼續把握好中央儲備糧、油、糖投放和輪換的節奏、力度,
保障市場供應。城市人民政府要提前做好小包裝成品糧油和越冬蔬菜等農副產品儲備工作,加快蔬菜批發市場、社區菜店和冷鏈物流建設,提前做好糧食、食用油、蔬菜等應急保障預案。鐵路部門要做好新疆棉花調運工作。
為降低農產品流通成本,《通知》決定,自今年12月1日起,所有收費公路對整車合法裝載鮮活農產品的車輛免收通行費;少量混裝其他農產品以及超載幅度在合理計量誤差范圍內的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比照整
車合法裝載車輛執行;將馬鈴薯、甘薯、鮮玉米、鮮花生列入綠色通道品種目錄。各地區要進一步規范和降低集貿市場攤位費和超市進場費。
保障:對優撫對象等發放臨時補貼
《通知》要求各地區根據實際情況,對優撫對象、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發放價格臨時補貼。對財政有困難的中西部地區,由中央財政給予適當補助。按照隸屬關系,增加對大中專院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和學生食堂補貼,各大中專院校要保持學生食堂飯菜價格基本穩定。切實安排好農村寄宿制學校學生的生活。
《通知》要求各地根據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變動情況,盡快建立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失業保險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逐步提高基本養老金、失業保險金和最低工資標準。
《通知》強調,有關部門和地方要把握好政府管理價格的調整時機、節奏和力度,對已經確定的調價方案,要充分考慮社會承受能力,完善配套措施,審慎出臺。必要時對重要的生
活必需品和生產資料實行價格臨時干預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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