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7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將正式實施。目前,我國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覆蓋面已達2.5億人,城鎮醫保和新農合覆蓋人數已達12.5億,《社會保險法》如何更好地保障百姓權益?記者采訪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有關負責同志。
覆蓋全民,統籌城鄉
——基本養老和基本醫療保險要覆蓋城鄉全體居民,被征地農民參保有了明確規定
《社會保險法》在基本制度方面有兩大亮點,分別是覆蓋全民和統籌城鄉。
目前,我國還有一些人沒有任何社會保險。新出臺的《社會保險法》規定,要將我國境內所有用人單位和個人都納入社會保險制度的覆蓋范圍。其中,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和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明確要覆蓋城鄉全體居民。具體來說,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農村居民可以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未就業的居民可以參加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進城務工的農村居民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制度則要求覆蓋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
在中國境內就業的外國人,也應當參照這部法律參加我國的社會保險。
“統籌城鄉”方面,《社會保險法》將新農保制度納入了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范圍,并預留了逐步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發展空間;新農合也納入了基本醫療保險的調整范圍,授權國務院規定管理辦法;規定進城務工的農村居民與其他職工一樣依照本法參加社會保險。此外,《社會保險法》明確了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險問題,強調被征地農民到用人單位就業的,都應當參加全部五項社會保險;未就業,轉為城鎮居民的,可以參加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繼續保留農村居民身份的,可以參加新農保和新農合。
待遇水平進一步改善
——養老繳費不滿15年允許補繳夠15年后享受待遇;醫療費用推行直接結算,避免個人墊付
《社會保險法》對參保人員享受待遇有了新的發展。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一大突破是放寬了領取條件。過去一直要求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必須累計繳費滿15年,方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否則,只能一次性領取其個人賬戶累積的資金。現在《社會保險法》規定,繳費不足15年的人員可以一次性繳費至15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在兩方面加以改善。其一,為緩解個人墊付大量醫療費的問題,《社會保險法》規定了費用直接結算制度。參保人員就醫發生的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保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同時要求社保部門和衛生部門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待遇。其二,在明確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同時,這部法律規定,醫療費用應由第三人負擔,如果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后,向第三人追償。這樣就減輕了患者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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