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商會會長李河君1月13日在首屆“中國新能源國際高峰論壇”上表示,爭取在年內組建中國新能源產業投資基金。“中國新能源產業投資基金是實現新能源企業直接融資的重要手段,也是國際上的通行做法。”李河君在會上如是說。
新能源商會人士稱,設立產業投資基金的法律環境目前已趨于成熟,如國家《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于2006年3月1日開始實行,修改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將于2007年6月1日施行,表明公司型產業投資基金可以開始籌備;另外,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起草的《產業投資基金(試點)管理辦法》即將出臺。此外,我國產業投資基金的產業鏈已經形成,成熟的機構投資者和富有個人擁有大量閑散資金,將是本投資基金的潛在投資者;大量有豐富管理經驗的基金管理公司投入運營,可以為基金的投資運作提供優質管理。
據了解,該基金將吸引國內外保險公司、商業銀行、社會保障基金等機構投資者,以及大型企業和私人投資者參與基金投資。基金目前預計規模為首期10億元,其中將有2億元來自新能源商會會員企業,8億元從外部募集,同時計劃在中期募集100億元。
李河君還介紹,作為一種重要的中長期投資工具,投資基金將主要對未來上市新能源企業進行股權投資并提供經營管理服務,幫助企業發展壯大,實現利益共享、風險共擔。具體投資領域包括:扶持中小新能源企業發展;加強新能源產業的薄弱環節建設;促進新能源產業的規模化發展;實現商會自身造血機能和可持續發展。
新能源商會在《關于設立“中國新能源產業投資基金”的倡議書》中分析認為,設立投資基金在五個方面有利于新能源產業的發展:首先,設立投資基金,把大量的分散資金引入新能源產業,將有利于解決新能源企業融資渠道單一的問題,有利于降低企業的融資成本。其次,投資基金管理人向企業投入資金的同時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將有助于改善新能源企業的公司治理結構,完善企業內部控制機制,為企業后續發展奠定堅實基礎。第三,新能源產業是技術含量很高的綜合性高技術產業,由技術障礙導致的成本高、市場小是新能源發展的重大制約因素,利用投資基金,可以積極引導新能源的技術開發,調動產學研各方的力量攻克新能源關鍵技術。第四,投資基金通過支持新能源企業重組與并購,有利于企業發展壯大,有利于培養出行業內的優勢企業。最后,投資基金管理人對新能源企業的成功投資,在企業發展壯大時通過股權轉讓獲得豐厚利潤,為投資者帶來了高額的匯報。有利于投資基金良性循環。
產業投資基金在中國尚屬新鮮事物。據報道,2006年1月30日,中國首支中資產業投資基金渤海產業投資基金在天津正式設立,募集總規模200億元。此前,我國直接投資產業的基金僅有國務院特批的3支合資外幣產業投資基金。
財政將力挺新能源產業
在“中國新能源國際高峰論壇”上,財政部官員表示,將從戰略高度看待發展新能源問題,不因油價和原材料價格漲落,來改變支持新能源發展的財政政策。
“新能源的發展初期,特別需要財政政策支持,財政有責任也有義務推動新能源發展。”財政部經建司司長胡靜林說,“發展新能源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政府各部門、石油石化企業和社會各界的密切配合,在新能源發展起步階段國家財政要給予堅定的支持,建立風險分擔機制,為市場主體創造穩定的市場預期,通過政府和企業來共同分擔風險,推進新能源企業的發展。”
外界專家一致認為,財政部官員的表態比以前更加堅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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