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實經濟生活中經常出現這樣的情況:那些對總部連鎖體系的依賴度不高的加盟商,在學習到了盟主的經營方式,在經營中獲得收益以后,由于其財務與盟主獨立核算,很容易向盟主隱瞞其財務狀況。另外,盟主這個“師傅”將加盟商培養起來,很可能在當地培養了自己的競爭對手。正是因為看到了這種市場風險,很多風投更青睞直營連鎖企業。
標準三,連鎖企業總部對加盟店的掌控能力。在目前國內很多連鎖企業,總部和加盟店的關系主要是依靠一張簡單的合同在維持,總部對加盟店沒有什么有效的約束和控制手段,導致相當一部分加盟店出了很多負面問題。“國內很多連鎖企業總部和加盟店的合同,只有簡單的幾頁紙,這怎么行?”麥當勞中國區原高級副總裁、香港鼎暉顧問公司總裁賴林勝告訴筆者,他曾經代表麥當勞在國內簽訂過三百多份合同,合同越簽越厚,就是為了防范類似事情的出現。
連鎖企業總部對加盟店的控制方法主要有:品牌使用權控制、產品控制、IT系統的控制、客源的控制,等等。很多成熟的連鎖企業總部,把上述內容作為加盟的前提條件,并把這些內容清楚、明確地寫在了加盟合作協議中,從而以法律的形式保障了自己對加盟店的控制。有時,總部對加盟店的控制是通過服務的形式來進行的。
可以發現,連鎖企業總部對加盟店的控制手段越多,連鎖企業總部對加盟店的掌控能力就越強;相反,連鎖企業總部對加盟店的控制如果僅僅是依靠一張簡單的合同,那么連鎖企業總部對加盟店的掌控能力就越弱。不同類型連鎖企業可以根據自己不同發展階段來采取相應的那種模式來擴張企業。
事實上,整個連鎖體系的擴張是連鎖企業總部綜合實力和控制能力的輸出,取決于連鎖企業總部的管理團隊、資金、技術、管理和所處市場。連鎖企業總部好比是整個連鎖體系的“地基”,這個“地基”決定著整個連鎖體系的規模、質量和未來。而連鎖體系的直營連鎖模式好比是連鎖企業總部“自己復制自己的能力”,而特許加盟連鎖模式實際上是連鎖企業總部“自己和別人一起復制自己的能力”,只有同時擁有這兩種能力的連鎖企業,才是最優秀、最有前途的連鎖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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