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棉股份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 2007年3月16日至次年5月13日,山東德棉向其控股股東德棉集團累計提供資金達4.35億元。截至2008年5月28日,德棉集團占用資金部分歸還。但對于這一情況,德棉股份遲至2008年6月才予以披露。同時,德棉股份不僅未做會計記錄,亦未在2007年中報和年報中披露。而正源和信會計師事務所還為其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為此,證監會根據《證券法》的有關規定,決定給予德棉股份警告并處30萬元罰款,分別給予德棉股份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時任董事長周慶春、時任總經理李會江警告,并處5萬元罰款,分別給予時任董事王加毅等12名其他責任人員警告。責令山東正源和信會計師事務所改正并處10萬元罰款,并分別給予簽字注冊會計師畢建華、劉彥順警告,并處3萬元罰款。 ◎ 呂道斌等人內幕交易案 2007年11月20日,四川新光硅業科技有限公司通過新建兩個多晶硅項目投資的議案,分別由樂山電力、天威保變、川投能源、岷江水電等機構出資并持股。 時任四川電力公司副總經濟師兼岷江水電董事長的呂道斌提前了解相關信息后,于2007年9月至11月利用本人、配偶及女兒證券賬戶交易樂山電力股票,截至2008年8月22日,分別虧損661984.08元、盈利103974.66元、盈利285907.12元。
時任川投集團副總經理劉曉楊、時任川投集團計劃部經理薛東兵、時任川投集團工業部副總經理段躍鋼、時任新光硅業董事會辦公室秘書張瑜婷利用內幕信息交易樂山電力及天威保變,分別盈利6612.63元、25715.46元、1165.53元和13623.47元。
證監會責令呂道斌處理非法持有的樂山電力股票,沒收其他人非法交易所得,并處以3萬元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