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張蘭更改國籍獲得H股上市申請之際,其執掌的俏江南卻遭到了很多人抵制,門口一度“門前冷落鞍門稀”。其實,張蘭所面臨的困境也正是國內有融資需求企業選擇海外上市后的最真實寫照。根據目前中國的法律條文規定,那些不夠資格在H股直接上市的大陸中小企業若想取得海外上市的機會,似乎更改掌門人國籍也是一種很無奈的選擇。
企業青睞紅籌上市
“一直以來,中國企業海外上市主要有兩大途徑,一是通過發H股、N股、S股直接上市;二是紅籌股間接上市。多年來,H股上市基本為國有企業所獨享,而間接紅籌上市則是眾多民企和中小企業的主要上市渠道,”中國政法大學資本研究中心主任劉紀鵬(微博)在出席呼吁清除紅籌上市障礙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目前證監會已出臺政策使得第一種方式上市的門檻全面降低,但第二種海外上市的道路卻因種種法律障礙難以實施。”
根據中國證監會最新發布的《關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發行股票和上市申報文件及審核程序的監管指引》文件,自2013年1月1日起大陸企業赴港上市的“456”門檻(1999年發布的凈資產不少于4億元、融資規模不低于5000萬美元,以及稅后利潤不少于6000萬元)將全面降低,這意味著大陸企業通過發行H股直接在香港上市的途徑將全面開啟。既然新的法律已經將H股直接上市途徑全面放開了,為何還要再呼吁紅籌間接上市之路也要打開呢?
“企業若通過紅籌方式上市,可以同海外公司一樣,企業管理層可以享受全部認股權權益,而且股份還可以全部流通,這點對企業的吸引是相當大的。”從事多年幫助企業紅籌上市工作的段和段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陳若劍接受《紅周刊》記者采訪時表示。
“另一方面,從稅收方面來看,根據現在的法律以外國人身份在港股上市的企業是不用交中國方面的稅收的,雖然法律中也有一些特殊條款比如企業高管若大部分是中國人的話也要交稅,但大部分公司都可以通過合法避稅等途徑免去這些稅收,就是說現實中以紅籌方式上市的公司比H股直接上市是可以省去一大筆稅收的,當然,還有其他諸如上市費用低、再融資能力強等諸多好處。按照規定,若企業通過紅籌方式上市,企業上市半年后,便可再融資。”
“10號文件”斬斷紅籌上市之路
“不過,盡管紅籌上市受到了很多企業青睞,但現實中企業能夠順利直接以紅籌上市的幾乎沒有,除非通過更改國籍等迂回方式解決。”陳若劍對記者表示。那么,在A股上市困難、企業急需資金的情況下,緣何有很好融資渠道的紅籌股間接上市卻如此之難,甚至是逼著像張蘭這樣的民資企業董事長通過改變國籍的途徑去曲線上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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