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都是2006年的那一份文件惹的禍!眲⒓o鵬對記者表示,自2000年以來,中小企業為錯開審批和高門檻轉而采用紅籌方式上市的做法也曾盛行一時,但自從‘10號文件’、即2006年9月起由六部委制定并實施的《關于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的規定》出臺以來,這種方式便嚴重受阻。“原因很簡單,就是10號文件中的一些條文,借管理和審批之名,對民營企業‘紅籌上市’行重重設障之實!
而據記者了解,10號文件對企業海外上市影響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首先審批手續繁瑣,申請企業紅籌上市要經過商務部、外管局、證監會、工商局四個部門的8道手續,層層審批下使得上市周期不確定性大幅增加,困難也大幅增加;其次,10號文件還對股權支付手段進行限制,使得中小企業要去OTCBB(粉單)購買目標殼公司,就必須用現金進行反向收購,令跨境換股困難重重;再者,10號文件對紅籌上市日期規定嚴格,批準證書必須1年內有效,這給企業上市又增加了重重困難。
“表面上看10號文件并無明文禁止海外紅籌上市的內容,但據我們統計,該規定出臺6年來,至今沒有一家企業能夠通過正常渠道實現紅籌股上市”,和君創業合伙委員會主席李肅向記者表示,在2006年之前10號文件還沒出臺前,大家還是可以正常通過發紅籌股方式上市,而出臺這一審批文件后,國內企業要想繼續實現紅籌上市,只能通過改變企業法人國際身份等迂回方式來實現了。
紅籌直接IPO之門蚩待開閘
“當然,當時的監管層也有他們的諸多考慮,比如他們會認為大量資金游離于政府的監管之外,會造成資金外逃,或者是國內優質上市資源流失等,”劉紀鵬表示,“但是目前的背景已經改變了,國有資產問題可以設置相關規則,而不含國資的企業就不應該再有如此多的限制,現在A股IPO排隊已經有800多家,很難再講資源流失,反而這樣限制來限制去,延誤了企業直接紅籌融資的時機!
據陳若劍律師統計,近幾年來已經有數百家企業通過改變國籍或者協議控制模式(VIE)等曲線救國的方式獲得突破。“這些通過更改國籍等方式實現間接紅籌上市的企業,雖然資產在海外上市了,但人卻被變成外籍,這簡直就是逼良為娼,還要蒙受賣國、資產外逃的不白之冤,在我看來,10號文件第四章就應該刪除掉!眲⒓o鵬表示,他對此制度的存在深感痛心,并向記者表示稍后將把此意見整理后上交相關部門。
“10號文件現在就如同一紙空文。”李肅認為,現實中要真想繞過這個法律會有很多方法的,如更改國籍、VIE等方式也已經被很多企業屢試不爽,更為重要的是監管層近幾年來對這種迂回避法的行為也一直在默認,并沒有阻攔企業間接紅籌上市。不過,對于廢除10號文件能在一定程度上緩解A股IPO堰塞湖之急,利好A股市場的舉措上,監管層卻遲遲不動,他著實有些想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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