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義相:給風投更好的退出機制
天相投資顧問有限公司董事長林義相認為,不能給風險投資的退出設定太高的門檻,不能讓風險投資像發起人一樣將資本長期鎖定。只有給風險投資更好的退出機制,風險投資在上市前才會有更多投入。如果給風險投資3-5年鎖定期,風險投資在前期投資也會有顧慮。
他說,“不要只看到風投退出快,賺錢多。”創業板瞄準的企業不太適合貸款融資,對銀行而言向這類企業貸款的風險收益是不匹配的。股權投資是適合的,高風險高收益,創新型中小企業的性質決定了需要有風險投資機制。
林義相指出,對于風險投資投入資金,至少可以分類考慮,對于所投入的成本可以先變現拿走,其他部分可以再設相關規定。
左曉蕾:可試點集團訴訟機制
銀河證券首席經濟學家左曉蕾建議,集團訴訟機制可以在創業板試點,以提升和強化投資者的監督機制。
她說,目前投資者對于自己有什么權利、如何適用這些權利的認識不夠,有的甚至是錯誤的。如果上市公司進行虛假信息披露,給投資者造成很大的損失,證據確鑿的,就應該允許投資者對上市公司進行起訴。集團訴訟機制有利于監督成長比較快、風險比較大的創業板上市公司。
徐剛:讓券商作為做市商入市
中信證券董事總經理徐剛建議,應該盡量降低門檻,降低發行審批的難度,讓更多的創業企業進入創業板市場。不過,這可能會導致市場過冷,沒有流動性,這時候應該讓cye.com.cn證券公司作為做市商進入市場,否則起不到作為中介機構的真正作用。他說,目前海外交易所都在爭奪上市資源,如果審批過于嚴格,不利于企業在中國本土上市。
吳曉求:重整資本市場結構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吳曉求認為,創業板推出后,整個資本市場的結構如何安排,應該有一個戰略考慮。如果在同一個市場既有很大的企業,又有很小的企業,還有中等的企業,結構是比較混亂的。可以借創業板市場的推出,對市場資源進行重整,打造上海藍籌股市場,培育深圳新興市場。
他提出,在創業板交易規則的設計上,要非常慎重。不要使創業板市場成為主板市場的累贅。成長風險是由社會公眾來承擔,還是由風險資本來承擔,要考慮好。風險的承擔在不同的投資者和不同的股東身上表現是不同的。此外,不應把企業上市的未來風險全部壓在保薦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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