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板風險不容忽視
其實,創業板市場就是一個風險投資市場,創業板就是風險板。證監會副主席姚剛曾對創業板概括了六大風險:一是上市公司的經營風險;二是上市公司的誠信風險;三是創業板上市的公司股票價格可能會出現比較大的波動;四是創業企業的技術風險;五是投資者盲目投資帶來的風險;六是中介機構的風險。這就足見管理層對創業板的風險是有清醒認識的。應該說,這些風險確實存在,投資者投資創業板,當然需要提防這些風險。不過,與這六大風險相比,創業板更大的風險來自于創業板的制度,來自于監管本身。
首先,創業板上市公司的質量不高。在創業板上市的公司都是中小企業,這些企業往往存在著規模小、實力弱、效益不穩定、信譽度不高等問題,以致去銀行貸款都很困難。讓這樣一些因為風險太高,銀行都不愿意放貸的企業在創業板上市,帶給投資者的風險是顯而易見的。而為了滿足這些企業的上市愿望,創業板的上市門檻設置也明顯低于主板市場。
不僅上市門檻低,更重要的是保薦機構的責任缺失。本來,在企業上市門檻偏低的情況下,有必要增加保薦機構的責任,以確保創業板公司的質量。然而,為了達到讓更多的中小企業上市的目的,為了讓保薦機構積極保薦中小企業上市,創業板保薦制度甚至為保薦機構松梆,減輕保薦機構的責任。在新修改的《保薦辦法》中規定:“發行人上市當年營業利潤比上年下滑50%以上的,將對相關保薦代表人采取相應監管措施”,這一條款不適用于創業板,這就意味著發行人即便是上市當年出現業績大變臉現象,保薦機構也無須為此承擔責任。如此一來,創業板上市公司的質量就更加沒有保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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