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口的野蠻人——PE與企業家的恩冤
曾在電視節目中看過某網站創始人接受訪問,在被問道為什么要上市的時候,該創始人說:“因為我們接受了風投我們就必須上市,我們要對投資人負責。”聽了這話,我覺得心里很不是滋味:企業上市不為融資、不為成為公眾公司,只為了滿足風投要求。IPO幾乎成了中國風投退出的唯一渠道。
PE機構本來應該幫助企業改善管理、做大做強,不知為什么,這些年中國PE與企業家的關系卻日趨緊張。PE認為企業家不尊重合同約定,企業家則指責PE是騙子。
2011年俏江南董事長張蘭在媒體上公開批評鼎暉是中國被投資企業與PE機構矛盾沖突的第一個標志性案例。對此賽富基金合伙人閻焱則發微博反駁稱既然雙方簽了投資入股的合同就得尊重契約精神。閻焱的話其實承認了這樣一個事實——即鼎暉在投資之后,除了給錢,確實沒有幫上俏江南什么忙。只不過雙方簽了合同,因此必須得給鼎暉必要的回報。因為投錢是有條件的,而PE能帶來所謂的附加價值,合同里可能完全沒有寫,即使寫了,也沒有違約責任。
企業家們應該明辨,很多PE機構哄著企業家簽了契約,但他們承諾的那些幫助可能是不會兌現的空頭支票。
雷士照明風波則是近年來中國資本市場最精彩的案例,堪比國外經典PE案例《門口的野蠻人》。最終引導事件結局的不是法律契約,不是道德是非,而是人和資本都發揮最大潛能的商業社會中的生存法則。
PE的另類創新
在中國,PE的行業監管還不完善,也沒有統一專門的監管機構,在市場行情不好的時候,PE機構就創造性地發明了一些融資和投資方法。
有些PE直接顛覆了PE運作的邏輯,在沒有投資人出資的情況下先找到項目然后通過借貸先投資入股,再把項目賣出去。有人稱此為PE用杠桿來做投資,借入短期借款投資項目,再拿著項目到市場上向投資人募集資金。PE公司“短借長投”,把股權融資變債權融資,忽視PE項目的長期投資屬性和風險的不確定性,最后傷害的只能是投資人的利益。這就是中國PE行業的“代理人風險”。
有些PE機構則從財務投資者變成了實業控股。2012年,隨著行情的急轉直下,有些PE發現通過投資退出賺不到多少錢甚至可能面臨退出困難,索性直接控股被投資企業,把原來靠投資收益獲利變成了靠營業收入賺錢。這大概也是中國PE的創造性思維吧,但PE機構準備好當一個負責任的股東了嗎?會不會有更多的PE機構與企業家之間的矛盾沖突上演?如果有更多這樣無法實現投資退出的項目,未來的PE機構如何分清自己的主業和副業呢?
中國PE的野蠻生長,像極了中國其他新興產業的發展軌跡,行業和市場不成熟帶來的賺錢機會引發了眾多機構的冒進和惡性競爭,最終導致了整個行業的大起大落和迅速洗牌。
中國PE機構經常喜歡說自己花了真金白銀就應該得到尊重,其實這完全是PE機構的幻覺——花真金白銀的是出資的LP。對資本敬畏是一種職業道德——什么時候PE能不把自己當資本大佬,而是想著如何對投資人的利益負責,才是真正擺正了自己的位置。
中國PE行業還不夠成熟,很多成功的PE機構自己也承認,介入這個行業較早是他們成功的一個主要原因,甚至某些投資家的成功可以直接歸功于運氣。今天,隨著A股IPO高溢價的降溫,以及PE機構數量激增、競爭激烈導致的行業競爭環境惡化,PE機構想成功募資、成功找到理想的目標企業、成功退出并獲利已經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了。
經過市場的淘洗,裸泳者浮出水面的同時,市場也必定會誕生一批理性專業的優質PE。無論如何,全民PE終于可以休矣。
(作者曾任長江資本成長投資有限公司風控部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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