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規定根據創業板公司特點,在公司治理方面參照主板上市公司從嚴要求,要求董事會下設審計委員會,強化獨立董事職責,并明確控股股東責任,這對完善創業板企業的公司治理起到很大作用。”多數業內人士都這樣認為。
但甫瀚公司董事總經理兼大中華區總裁劉建新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制度對公司治理的規范是一方面,更重要的一方面是企業對公司治理的認識程度。他指出,在對公司的治理過程中,最大的挑戰是個人與公司的分離。公司想快速發展最大的轉變應該是管理層的理念,即個人與公司分開的理念。“這的確很難做到。往往在一個Cye.com.cn小公司快速發展到一個上市公司的層面,這時候就有其他的股東參與,對之前的創始人或者是將來的經營者來說,怎么樣把公司擴大是他最需要考慮的,那么,如何把個人與公司分離也是非常重要的”。劉建新認為這是創業者首先應轉變的理念。
對此,魯桐也表示贊同,她指出,中國的家族企業有一個通病就是企業里更愿意用內部人或親戚,“董事會的事情在早餐的飯桌上就可以決定”,魯桐形象的比喻。她認為,董事會雖然小,但作為公眾公司就一定要有透明度,要明確自己的責任所在,所以創業板企業在公司治理方面應該要有一個徹底的改造。否則我們會看到很對因公司治理的因素而倒下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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